“我要是把钱补回来,老母亲以后生不养死不葬!”大姐挪走弟弟36万赔偿款,还放出狠话,四妹五妹气炸了
河南开封一家,弟弟去世留下50万赔偿款,三姐妹说好全归母亲养老用,由大姐保管。谁知钱刚到位,大姐就连着取走36万,只剩12万。四妹五妹发现后讨要说法,大姐竟放话:“我要是把钱补回去,母亲以后生不养死不葬!”这笔钱到底算谁的?大姐的行为要负什么法律责任?今天咱们就捋清这件事,顺便讲明白《民法典》和《刑法》里的相关规矩。
素材来源于小莉帮忙
一、说好的共同保管,大姐第二天就动了手
兄弟姐妹之间,最怕的就是钱和感情搅在一起。一旦信任碎了,比玻璃还难粘回去。
河南开封这户人家,家里有个弟弟不幸去世了,赔下来50万。三个姐姐——大姐、四妹、五妹商量好了:这笔钱谁也不能动,谁也不能取,就留着给老母亲养老用,平时住院、看病的开销从里面出。
大家觉得大姐年纪最大,办事稳妥,就把钱存在了她名下。三姐妹都说好了:这是妈妈最后的保障,不能乱花。
可谁知道,2017年钱刚到账,第二天、第三天,大姐就悄悄取走了5万。没过多久,到2018年1月,又取走了31万。前前后后加起来36万,50万的赔偿款只剩下12万。
四妹和五妹完全被蒙在鼓里,还觉得大姐和大姐夫家里条件不错,钱放在他们那儿肯定安全。
二、母亲要用钱才发现只剩12万,大姐放话:补回去就不管养老
日子就这么过着,老母亲平时在三姐妹家轮流住。五妹最小,跟妈妈最亲,每次轮到她自己家,老人总会多住几天。平时母亲住院、看病的钱,都是从弟弟那笔赔偿款里支取的。大家各尽各的孝心,谁也不算计谁,表面上一直挺太平。
直到最近,五妹想给妈妈买点东西,需要从赔偿款里取些钱,就去找大姐。没想到大姐一口回绝,还说五妹心思不纯,是想把钱弄出来自己花。
五妹被冤枉得心里堵得慌——我又不是花你的钱,凭什么这么骂我?越想越不对劲,她就去查了账。
这一查不要紧,50万只剩下12万了。
五妹赶紧找到四妹,两个人一起去向大姐讨要说法。大姐一看事情败露,非但没有不好意思,反而急得嚷嚷起来:
“我要是把这些钱补回去,那母亲以后的事情我就一点都不管,生不养死不葬!”
四妹五妹听完直接气炸了:你挪用了弟弟的赔偿款、挪用了妈妈的养老钱,你还有理了?
三、法律怎么说?这笔钱不是大姐的私房钱
后来姐妹俩找来记者,希望给大姐施压。大姐不敢露面,是大姐夫出来回应的。他承认没有按时公布账目不对,但发誓自己没歪心,对得起妹妹们也对得起丈母娘。至于那30多万到底拿去干嘛了,从头到尾没解释。最后只是说以后账目会公开透明,母亲的养老继续轮流来。
可问题是,钱还能补回来吗?
这里面的法律问题其实很清晰。
第一,这笔50万是弟弟的死亡赔偿款,三姐妹已经商量好了归母亲养老使用,属于大家共同保管、共同支配的财产。大姐一个人说了不算,更别说偷偷取走了。
按照《民法典》第301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大姐自己取钱,法律上站不住脚。
第二,如果四妹五妹真要起诉,完全可以要求大姐归还挪走的36万,还要支付利息。这属于正当合法的诉求。
第三,更严重的是,如果大姐拒不归还,数额又这么大,可能就触犯了《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这条法律写得明白: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50万是让大姐代管的,不是给她的。她挪用了,还不肯还,真走到那一步,面临的可能是两到五年的刑罚。
写在最后
幸好这件事最后大家愿意坐下来协商,没有闹到对簿公堂。但话说回来,亲情一旦被钱伤透了,就算坐下来谈,心里的疙瘩也很难解开。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亲人之间管钱,最好有个规矩。比如一个人管存折,一个人管密码,用钱的时候两个人一起操作。不是信不过谁,而是钱这东西太容易考验人性了。
最后想问问大家:如果你是大姐,挪用了钱之后被妹妹们发现,你会怎么做?你觉得四妹五妹应不应该原谅大姐?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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