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因为店招牌的纠纷,11名城管,围堵乳腺癌康复期女店主,不让她离开,因为化疗的原因,她要上厕所,也同样被拒绝,事发之前,她的病情控制得很好,事发之后,她的癌症又复发了,夫妻俩一想起这件事情,心里堵得慌,非常害怕。
五分钟能干什么?抽根烟,或者泡杯面。但在2025年1月19日的江苏扬州,这短短的三百秒,却生生把一个家庭推回了绝望的深渊。
那天下午三点,孙先生刚离开自家宾馆去办事。店里只留下了他那刚做完乳腺癌手术、正处于化疗康复期的妻子。谁曾想,灾难悄然而至。
还没等孙先生走远,十一名身穿制服的城管就涌了进来。十一个人,对付一个连重活都干不了的虚弱女人。这阵仗,壮汉看了也得心里打鼓。
更何况是个刚从鬼门关走一遭、神经极度脆弱的癌症患者?这十一个大汉呼啦啦冲进来,图什么?就为了那块当地要求“整齐划一”的店面招牌。
孙先生本不想当刺头。只是自家宾馆背后还藏着家民宿,招牌一改,后头的路就彻底堵死了。两家为了这块共用招牌一直没能谈出一个双赢的法子。
事情本该在谈判桌上慢慢掰扯,可这十一人偏偏选了最粗暴的手段。女店主当时被当场吓坏,只觉得胸口发闷,本能地想要去门口喘一口气。
结果呢?这群人硬是像铁桶一样堵住门,半步都不让她挪。此时化疗药物的副作用正在女店主体内翻江倒海,她每隔二十分钟就必须跑一趟厕所。
眼看实在憋不住了,她苦苦哀求这群人,能不能先通融一下解决最基本的生理需求?满心期许换来的,只有生硬冷淡的口吻,还有不容置喙、毫无转圜余地的决绝回绝,字字寒凉,不留半点商量的余地。
仅仅被这群人围堵了五分钟,这名妇女的身体就全线崩溃了。她面色惨白,冷汗不断从身上冒出,四肢无力,双腿止不住发软,身体摇摇欲坠,浑身脱力,下一刻险些直接踉跄栽倒在地。
她耗尽浑身最后一丝力气,艰难摸索出手机,强撑着残存的意识拼命挣扎,缓缓按下号码,拨通了120急救电话,为自己争取一线生机。那十一个气势汹汹的执法者见情况确实不对劲,这才终于勉强松开了手。
人虽然撤了,但这五分钟种下的恶果,才刚刚开始疯狂反扑。在事发之前,孙先生妻子的各项医疗指标都控制得相当平稳,身体正在逐步向好。
可打从那天被这群人围堵恐吓之后,巨大的恐惧感就像毒蛇一样死死缠住了她。她整日神情恍惚、心神不宁,心头沉甸甸的,仿佛压着一块千斤巨石,怎么也卸不下来。整个人失魂落魄,郁郁难安,浑身都透着疲惫与消沉。
医学常识早就告诉过我们,重症康复期的病人最忌讳的就是剧烈的情绪波动。没过多久,那个让全家人最毛骨悚然的噩耗还是狠狠地砸了下来。
癌症复发了。这短短四个字,意味着前期的罪全白受了。新一轮残酷的化疗又要重头再来,后续天文数字的医药费更是压得人根本喘不过气。
看着妻子再次被死神盯上,孙先生的心都在滴血。他四处奔走,想要为妻子讨个公道,要个明确的说法。可现实的墙实在太硬了,哪有那么容易。
他四处维权,到处碰壁,最后换来的却只有对方轻飘飘的一点“慰问”。对方既未作出诚恳正式的致歉,也丝毫未提及该承担的实际责任。这般敷衍的处理方式,换作任何人,都难以接受、无法释怀。
我们退一万步讲,连病人上厕所的自由都被强行剥夺,这还能叫正常执法吗?翻开《国家赔偿法》第三条仔仔细细看看白纸黑字是怎么写的。
公职人员非法拘禁或者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受害人绝对有权索赔。十一个人把一个重病妇女死死堵在店里,这难道不是一脚踩碎了法律的红线?
再去翻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因为过错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就必须得担起侵权责任。这其中的因果关系简直再清晰不过了。
从指标平稳到遭受极度惊吓,从持续抑郁再到最终的癌症复发。这条时间线上血淋淋的因果链条,岂是一句简单的“正常履行公务”就能糊弄过去的?
城市管理追求市容美观,想要整齐划一,这初衷无可厚非。可如果这份所谓的整齐,要用普通老百姓的命去换,这背后的代价是不是太过沉重了?
规则本身一成不变,但落实规则的人不能刻板僵化。恪守制度的同时,更要心怀温度与同理心,守住基本的人性底线,灵活处事、情理兼顾。当执法的机器毫无顾忌地碾压过一个弱女子的基本尊严与生理底线时。
这就已经不再是一个关于招牌美不美观的市容小纠纷。而是一个关于手中权力能不能被有效约束,老百姓到底能不能在这个城市安心活下去的底线问题。
参考信息:化疗康复期女店主遭多名城管围阻,店招改造引发执法争议。多方回应 2026-04-2020:58·极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