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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男子准备约会婚外的女子,两人先在家里亲密了一番,完事后又一起去办理业务。

安徽,一男子准备约会婚外的女子,两人先在家里亲密了一番,完事后又一起去办理业务。到了晚上,男子又直接留宿在女子家中,家里同住的还有女子的儿子。谁知,男子洗完澡后,开始感觉双腿发抖,很快浑身也颤抖了起来,女子看到后询问要不要送他去医院,男子说可能是感冒后遗症,不用管,然而,睡下后,男子再也没醒过来。

这件事发生在 2023 年 10 月的安徽安庆,那个男子姓陈,当时正处于婚姻存续期间,却和姓王的女子保持着长期的不正当关系。王某也清楚陈某有家庭,有妻子和孩子,可两人还是没能控制住自己,一直维持着这种见不得光的来往。

那天下午,陈某主动联系了王某,说要去她家里。王某提前收拾了屋子,等陈某一到,两人就发生了亲密关系。之后,他们还像普通情侣一样,一起出门去相关部门办了点事。事情办完,天色也晚了,陈某提出要在王某家里留宿,王某没多想就答应了。

王某的儿子当时也住在这个房子里,不过是分房睡的,平时互不打扰。到了晚上,陈某去浴室洗了个澡,出来的时候,王某就发现他有点不对劲。陈某的双腿不停地发抖,站都有些不稳,没过一会儿,浑身都跟着颤抖起来,脸色也不太好看。

王某见状赶紧问他,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要不要去医院看看。陈某却摆了摆手,笑着说没事,应该就是前几天感冒还没好利索,留下的后遗症,发发汗就好了。王某听他这么说,又看他还能开玩笑,也就没太往心里去,只是给他倒了杯热水,让他早点休息。

两人躺在床上,陈某很快就睡着了,王某也渐渐进入了梦乡。可到了后半夜,一阵异常的声响突然把王某惊醒了。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微光,看到身边的陈某头部低垂着,嘴角还流着口水,看起来情况很不对。

王某心里咯噔一下,赶紧伸手去推陈某,还不停地喊他的名字,可陈某一点反应都没有。这下王某彻底慌了神,她顾不上害怕,连忙起身跑到隔壁房间,把正在熟睡的儿子叫了起来。

儿子一听情况紧急,也赶紧跟着母亲来到房间。两人见状,立刻对陈某实施了急救,又是做人工呼吸,又是进行心肺复苏。同时,王某还拿出手机,在 0 时 21 分的时候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

急救人员接到电话后,只用了 6 分钟就赶到了现场。他们立刻对陈某进行了专业的检查和抢救,随后把他送到了附近的医院。可即便医护人员拼尽全力,经过三次心电图检测后,医生还是无奈地宣布了陈某的死亡。

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上写得很清楚,陈某的死因为心源性猝死。让人唏嘘的是,在这份证明的 “家属姓名” 一栏,填写的竟然是王某的名字,而不是他合法妻子的名字。

陈某的妻子接到消息后,如遭雷击。她怎么也没想到,丈夫竟然会以这样的方式离开人世,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丈夫死在了另一个女人的家里。赶到医院后,看着丈夫冰冷的遗体,她忍不住失声痛哭,对着王某哭喊着:“要不是你,我丈夫怎么会死!”

悲痛过后,陈某的妻子决定为丈夫讨个说法。她认为,王某明知陈某有家室,还和他保持不正当关系,并且在陈某身体出现异常时没有及时送医,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于是,她将王某告上了法庭,索赔 37 万余元。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王某辩称,自己当时已经询问过陈某的情况,是他自己坚持说不用去医院,而且在发现陈某不对劲后,她和儿子第一时间进行了急救,还及时拨打了 120,已经尽到了应尽的义务。

法院经过详细的调查和审理后,也查看了陈某的病历和诊所的输液记录。原来,陈某半年前刚做过胰腺手术,身体本来就比较虚弱,案发前一周还得了重感冒,一直在治疗。而心源性猝死这种病,发作起来非常突然,很多人平时都不知道自己有这方面的隐患。

最终,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陈某的死亡与王某存在直接的法律因果关系。王某在突发事件中,并没有表现出故意、放任或重大过失,不能认定她存在 “见死不救” 或 “延误救治” 的主观恶意。

不过,法院同时也指出,王某在明知陈某有家室的情况下,仍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这种行为有悖公序良俗和家庭美德。而且陈某是在与王某同居期间死亡的,这件事对陈某的家属和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法院最终判决王某补偿陈某家属 3 万元作为精神损害抚慰金,驳回了家属 37 万余元的索赔请求。

这个判决结果出来后,引起了很多人的讨论。有人觉得,王某虽然没有直接导致陈某死亡,但她的行为确实违背了道德,补偿 3 万元是合理的;也有人认为,陈某自己对婚姻不忠,还忽视自己的身体状况,才是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王某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不管大家怎么看,这件事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婚姻不是儿戏,既然选择了结婚,就要对自己的配偶和家庭负责,婚外情不仅会伤害到身边的人,还可能引发意想不到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