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12岁女孩,和继母所生的弟弟玩耍,不小心碰到弟弟,惹得孩子哭闹。监控另一头的父亲,当即对着女孩厉声责骂,随后带着继母驱车赶来。两人上前,便对女孩动手。
施暴过后,父亲与继母离去,奶奶也带着弟弟外出玩耍,只剩女孩独自在家,疼得面色惨白,无人照料。最终,她强撑着身体,出门找到同学,拜托同学帮忙报警,才得以获救。
2026年4月某个深夜,黑龙江绥化一个小区里,12岁的小雨扶着墙壁,艰难地挪动到同学家门口。她脸色惨白,嘴唇几乎没有血色,说话都已费劲。三个字从她嘴里挤出来:“帮我报警。”
这三个字,撕开了一个在黑暗中隐藏三年的伤疤。
小雨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法院最终将孩子的监护权交由父亲一方,判决核心依据,是其具备更为优越的物质生活与经济基础。可这份以物质为标准的判决,忽略了一个关键变量——家庭关系的质量。
父亲再婚后,很快有了小弟弟。从那以后,小雨就成了家里的“多余的人”,被送到了奶奶家。表面上是被照顾,实际上是被遗忘。奶奶眼里只有小孙子,对这个孙女向来冷淡,哪怕她做得再好,也换不来一句好话。
更让人心寒的是那份离婚协议。二人办理离异手续时曾私下达成协议,限制母亲随意探视自家孩子。父亲早就警告过小雨:要是敢偷偷联系,就打她,还要去找妈妈的麻烦。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一个被打得浑身是伤的孩子,连向亲生母亲求救的勇气都没有。她怕打破约定,怕连累母亲,只能把所有的痛苦藏在心里。
三年来,小雨被打了十多次。每一次遭遇委屈与伤害,她都选择默默承受,既无力反抗挣扎,也不敢向旁人倾诉分毫。直到今年4月那个傍晚,一件小事成了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那天,小雨在奶奶家跟同父异母的弟弟玩水枪。弟弟先用水呲了她,她笑着反击了一下。弟弟哭了。奶奶通过家里监控听到哭声,没问谁对谁错,直接破口大骂,然后打电话给小雨的父亲。
父亲带着继母开车赶来。一见到小雨,二话不说就上前拖拽,把她从缓冲台上一脚踹下去,鼻子当场就流血了。拖回家后,父亲扇耳光、踢踹、拿凳子砸。继母双手抵住小雨胸口使劲推。
好在小雨的舅爷舅奶闻讯赶来,见状立刻上前制止,与小雨父亲爆发激烈争吵,争执间动了手,好不容易才压制住他,阻止了悲剧继续发生。可亲戚刚走,父亲又揪着小雨打,还冲进厨房拿出菜刀,说要砍死她。奶奶跪下来求情,说那是他的亲闺女,父亲这才停手,拉着继母走了。
父亲和继母走了,奶奶带着弟弟出门了,家里就剩小雨一个人。骨折和气胸疼得她受不了,脸色苍白,没人问一句。晚上八点挨的打,一直到半夜都没人管。
她强撑着走出家门,找到同学,求同学帮忙报警。
警察来后,立刻把小雨送医院了。检查结果出来,所有人眉头都皱紧了——肋骨骨折,还伴有气胸,轻伤二级,已经达到刑事标准。
事儿曝光后,小雨的妈妈才知道女儿这些年的遭遇。她公开了所有事情,只希望能为女儿讨回公道。
目前,妇联已经介入,给小雨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也判决抚养权变更至生母。那些打人者,面临法律的追究。
可问题是:三年来,这个女孩被打了十多次。为什么没有任何一个机构或个人向有关部门报告?学校、医院、社区——这些本应成为儿童保护第一道防线的地方,是不是存在缺位?
一个12岁的小姑娘,惨遭亲生父亲暴力殴打,重伤卧床无法动弹,就连开口求救,都要耗费全部力气。最先发现不对劲的,竟然是她的同学,而不是任何一个成年人。这难道不值得整个社会反思吗?
生而不养,不如不生。愿每个孩子都能被温柔以待。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 2026-04-2316:55 12岁女孩被父亲家暴致骨折气胸,生母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