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资讯网

河南郑州,糖尿病男子到理疗店电烤,谁知在烤脚的时候,一个不注意袜子冒烟了,脚指头

河南郑州,糖尿病男子到理疗店电烤,谁知在烤脚的时候,一个不注意袜子冒烟了,脚指头烤焦了要截肢。男子到理疗店讨要说法,理疗店表示:不是我烤的,与我无关。


病床上的三根黑趾

在郑州某医院的病房内,54岁的李先生目光凝滞,死死盯着脚踝以下那层层裹覆的厚纱布,仿佛能透过纱布看穿隐藏的伤痛。三根脚趾近乎全黑,旁边几根深褐色、皮层裂开,部分趾甲脱落。

回溯至四天前,即4月25日,他惬意地坐在理疗店内,翘着二郎腿,尽情沉浸于肩膀烤疗所带来的那份舒缓与惬意之中。一通电话的功夫,一切都变了。

糖尿病患者的足部神经血管已然受损,其感觉之迟钝,恰似已然失灵的警报器,无法及时发出危险信号,让患者难以及时察觉足部潜在的危机。理疗仪40-50℃的表面温度对正常人而言是警戒线,对患者来说却在悄悄渗透。

店员先前信誓旦旦承诺“轻点烤”,然而在烤制过程中,并未对温度进行持续监控,使得承诺未能切实履行。患者脚部对热不敏感,温度慢慢累积,等发现时,皮肤已经坏死。

这不是意外,这是必然。

患者主动向店员表明自身有糖尿病病史,并提出希望能得到特殊照护。店员敲定了这纸“轻点烤”的口头协议,却在接下来的十几分钟里全程缺席。

患者向店员反馈“脚有点热”,店员听闻,并未多言,只是示意患者自行将脚挪至稍远之处,以缓解不适。患者接了通五六分钟的工作电话,理疗仪持续吐着热浪。电话骤然挂断,须臾间,那袜子竟已隐隐有烟雾升腾,似在无声诉说着这瞬间的焦灼与意外,让人不禁心生诧异。

店员慌了神,干了件蠢事——拿牙签扎破了水泡。这一扎,直接把表皮下的感染风险“激活”了。送到医院时,医生说:烫伤太深,加上糖尿病足神经血管早已受损,感染扩散太快,必须截肢保命。

宣判截肢的那一刻,李先生脑子一片空白。他想不通,普通的烤脚理疗,怎么就走到这一步了。

更让他想不通的是接下来的遭遇。

理疗店负责人把他“劝”出门,甩出三句话:不是我烤的、你自己不小心、想讹钱。将责任推诿得一干二净,不留丝毫痕迹,仿佛那本就与自己毫无干系,尽显逃避之态,试图在这推诿中撇清自身。

法律可不这么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明确规定,经营场所若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他人受损,该场所应承担侵权责任。店方既已明知患者罹患糖尿病,却未履行特殊看护之责,安全保障义务瞬间崩塌,此行为着实有失妥当,应引起重视与反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的过错责任包含三项要件:存在损害事实、行为人有过错,且损害与过错间因果关系明晰。这三样缺一不可,患者的脚趾不会说谎。它以最直观的方式,展现着身体的真实状况,无声却有力地诉说着健康的真相。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第7条着重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权益,使其免受损害;第11条赋予消费者在权益受损后,享有合理的赔偿求偿权。那白纸之上,黑字赫然,每一笔每一划皆清晰明了,毫无模糊与隐晦之处,尽显真切与确凿,让人一目了然。

承诺了“轻点烤”,交出的却是零监控答卷。这是服务合同附随义务的溃败,也是经营者良心的溃败。

李先生走进理疗店时,带着对“理疗能治病”的信任。理疗店把他推出去时,只剩下一只裹着纱布的脚,和一顶“讹钱”的帽子。

他无奈找上调解员,准备投诉。《都市接到办》跟进报道后,舆论才开始发酵。

可舆论能改变什么?三根脚趾回不来了。

糖尿病患者的脚,本身就是一颗定时炸弹。高血糖损伤足部神经血管,温度感知失灵,小伤口演变成大灾难,这是医学常识。

理疗店不知道吗?不可能不知道。店员接受过培训吗?接受过的话,为什么连最基本的风险提示都没有?

问题不只是某个店员的疏忽。这是一个系统性的失守:消费者风险意识不足,服务提供者承诺与执行脱节,错误处置加重伤害,监管缺位,信息不透明。

4月25日,如同一道命运的分水岭。自那之后,一位男子的人生轨迹陡然转变,往昔的平静被打破,新的命运篇章就此开启。

如果时间能倒流,患者不该边理疗边打电话。如果店员在岗在位,发现异常立刻停机。如果发现水泡后送去正规医院而非用牙签“放血”。

可时间不会倒流。医学的局限、服务的漏洞、维权的艰难,都在这起事件里暴露无遗。

此绝非李先生一人之悲剧。它似一记警钟,敲响在时代的长廓,警示着我们关注背后潜藏的社会问题,莫让个体的苦难成为群体的伤痛。这是整个社会对糖尿病患者健康权益保护不足的缩影。

病床上的纱布还在,疼痛还在,未来还在。

唯一不在的,是那三根脚趾。

(信息来源:都市接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