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让人意外了!陕西渭南一男子自掏150万为村民开山修路,本是大好事,却因卖了修路开采的石头补贴成本,被判非法获罪入狱,并且被开出一张高达十万块的罚单!
六十多岁的大爷,就为了让乡亲们不再走那条烂泥沟,把一辈子的血汗钱全砸进了修路里。
眼看家底快掏空了,路还没通。这时候,水利部门又盯上了炸山留下的废石,天天催他赶紧清走,说是挡了防洪排线。
路修不下去,石头又被限期搬走。没办法,大爷只能把这些废石渣拉去卖了。
换回来的这几十万,他自己兜里一分没装,转手就全发了爆破工人的工资。
钱砸干了,路也修了,结果人却进去了。
这事儿到底卡在哪儿?
得承认,管理部门严查私卖矿产,大方向没毛病。
这规定防的是谁?防的是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黑老板。打着给村里修路的幌子,偷偷把国家的矿产挖走卖钱。
红线划在这儿,确实不能随便踩。
可规定一旦生搬硬套,到了乡下就显得不接地气。
干过工程的人都知道,挖出来的废弃土石方总得有个地方倒。大爷修路炸出来的石头没处堆,索性卖了换点钱,接着垫进去发工钱。
这就是最朴素的农村逻辑。
非要把一个掏空积蓄给村里办事的老头,跟那些开着挖掘机盗采资源的土霸王按同一个标准去抓?
一刀切得太生硬了。
大爷到底图没图国家的资源?有没有中饱私囊?
不看。法条套上去,人就判了。
法律的尺子,确实该打在伸向国家利益的黑手上。
但不该伤了修桥铺路的好人。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