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男子3月9号买的车险,4月3号就发生了事故,然而,保险公司发现男子注册了网约车,后台还有接单记录,以他私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增加了事故风险为由拒绝理赔,男子认为这不合理,他就是利用下班时间跑几单,并不是全职跑网约车,而且电车本身保费就比油车贵,如今出了问题又不赔,他觉得自己买这个保险毫无意义。
3月份的时候,时先生给自己的新能源爱车买了份车险。
没成想4月3号那天,他开车的时候没注意,发生了单方面事故,车损不算轻,他第一时间就报了保险。
本来以为走流程就能赔钱修车,结果等了好几天,等来的却是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后台查到时先生的车绑定了网约车平台,还有多笔接单记录,属于把非营运车辆改成了营运性质,按照保险条款,这种情况出了事故是不赔的。
到了4月24号,保险公司的人又进一步解释:只要车辆有过网约车接单记录,不管跑的时间长短,都算改变了使用性质,符合拒赔的条件。
站在时先生的角度,他觉得这个规定简直不合理到了极点。
他告诉记者,自己根本就不是全职跑网约车的,也就是每天下班之后闲得没事,顺路接个顺风车,或者跑几单快车,无非就是想多赚点钱补贴家用,这难道也有错?
而且当初买保险的时候,业务员从头到尾没提过一句“注册了网约车就不能理赔”,要是早说有这个规定,他说不定也就不跑了。
再说了,新能源车的保费本来就比同价位的油车贵出一大截,自己每年花不少钱交保费,就是想着出了事能有个保障,结果真出事了,保险公司拿这么个他之前听都没听过的理由拒赔,那这份保险买了还有什么意义?
这件事传到网上之后,也是议论纷纷。
有人觉得保险公司没错,营运车辆的风险本来就比私家车高,保费也更贵,要是按私家车买保险却跑营运,对其他车主也不公平。
也有人觉得,保险公司是在玩“文字游戏”,买保险的时候不把规则说清楚,理赔的时候各种找借口,尤其是顺风车本身就和盈利性的营运不一样,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实在太不合理。
其实,现在不少上班族都会利用业余时间跑顺风车、接网约车单赚外快,买保险的时候最好提前问清楚相关规则,实在需要接单的,也可以把保险改成营运性质,别等真出了事才知道赔不了,平白吃了大亏。
《保险法》第52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时先生的车从私家车变成营运用车,跑的里程多了、路上时间长了,出事概率自然飙升,这在法律上叫“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法律规定,这时候车主必须告诉保险公司,要么加钱,要么解约。
时先生觉得只是下班跑几单不算啥,但没主动申报就是违约。
只要保险公司能证明事故是因为跑网约车这个高风险行为导致的,哪怕只是顺路接单,他们就有权一分钱不赔。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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