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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北京,男子在停车场内随地小便,被管理员制止,男子气急败坏,趁管理员转

4月25日,北京,男子在停车场内随地小便,被管理员制止,男子气急败坏,趁管理员转身,飞起一脚踹向对方,谁料,脚底一滑摔在地上,结果摔骨折了,事后,男子竟将停车场告上法院,索赔18万,法院判决亮了!(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2026年4月25日,于北京的一处停车场。时光流转至此,这一方停车场静静伫立,似在等待着故事的上演。

屏幕之上,数字如灵动的精灵般跳动,最终定格于那一串醒目的字符:180,000元。

这是张某向法院索赔的金额。

然而,时光流转,一切尘埃落定,那个曾被关注的数字,终究还是悄然归零,好似一场繁华落幕,只余一片寂静。

与之对应的,是另一个令人揪心的数字——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这一伤情,如阴霾笼罩,给人带来沉重之感。

一脚,18万,一个归零的结局。

那日,张某酩酊大醉,脚步踉跄地行至停车场的角落,酒意上头,竟毫无顾忌地解开裤带,欲行小便之事。管理员老李目睹此景,疾步上前,言辞恳切地加以劝阻,其神情中满是尽责与关切,试图制止不当之事的发生。

这本是管理员的正常工作。

张某顿觉颜面尽失,怒火中烧,口中念念有词,尽是些不堪入耳的谩骂之语,愤懑之情溢于言表。老李转身欲离去,他猛地挣脱友人,几步助跑后纵身跃起,一脚狠狠踹向老李后背,动作迅猛而决绝,力量似要将愤怒宣泄而出。

没想到,这一脚踹空了。

只听“啪”的一声闷响,自己狠狠摔落在水泥地面,那钻心的疼痛瞬间袭来,忍不住哇哇惨叫起来。

前往医院检查后,结果令人忧心——左胫腓骨呈现粉碎性骨折之状。如此伤情,着实让人揪心不已。

按理说,这就是自己作出来的。

正常人这时候肯定在想:要不是我自己乱来,哪会摔这一跤?

可张某不这么想。他琢磨的是:我受伤了,得有人赔!

他旋即报警,声称管理员存在故意伤害之行为。言辞急切,似要为自身讨个公道,期望警方能迅速介入处理这起纠纷。警察对他的诉求置若罔闻。无奈之下,他转而前往检察院申诉,冀望能寻得公正,然而检察院同样未予理会,让他的希望再次落空。

张某仍不死心,径直将停车场诉至法院,索赔金额竟高达18万!其执着之举,着实令人咋舌,此番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尚待后续裁决。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一样不少。

他的逻辑特简单:我受伤了,我就有理。我就要讹你,你必须掏钱。

可法院的判决,直接打脸!

一审法院已阐释明晰:张某于公共区域随意小便,还主动踹人,其受伤实乃咎由自取。此情形与停车场及管理员的劝阻并无关联。

张某不服,继续上诉。

二审法院,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慎审理,直接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彰显了司法裁判的严谨与公正,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你自己摔的,自己治,想讹一分钱?没门!

消息一出,网民炸锅了,纷纷叫好!

不是因为大伙冷漠,是因为大家都看明白了:如果真让这人讹成功了,那以后谁还敢管不文明行为?

谁还敢劝阻随地小便?在当下的情形中,究竟何人还具备勇气与担当,去制止那肆意乱扔垃圾的不文明行径呢?谁还敢劝阻公共场合撒泼的人?

法律,宛如正义之剑,坚定守护良善之人。它以公正为准则,绝不姑息无赖行径,让正义得以伸张,使社会秩序在其庇佑下安稳有序。

老李从头到尾就一句话:我就正常履行职责。

警察和法院都给他撑腰了。

再看看张某呢?摔倒的第一反应不是认错,而是起诉!这人啥德行,一目了然。

说白了,成年人就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并非摔倒者便天然占据理据,亦非叫嚷疼痛之人就理应获得钱财。我们需明辨是非,不能仅凭表象判定责任与赔偿。

你能飞脚踹人,就得承担摔跤的风险。你在公共场合丢人,就得接受别人劝阻批评。

此次法院的判决,宛如一道坚实壁垒,牢牢守护住社会的底线——公序良俗。它以法律之威严,捍卫着社会道德与秩序,彰显司法公正与担当。

随地小便,是小事吗?乍看之下似乎如此。然而,倘若人人都对此置若罔闻,停车场恐将沦为露天厕所,一片狼藉。

管理员上前予以劝阻,这是否属于小题大做?此问引发思考,看似简单的举动背后,或许藏着不同视角的考量。不是。他在替所有人维护一个干净有序的环境。

法院驳回索赔,就是告诉所有人:别想用你的伤去绑架别人的善良,更别想靠一次摔倒去讹整个社会。

18万不是重点。

重点是,咱每个人在冲动的时候、在丢面子的时候、在喝酒上头的时候,能不能管住自己。

那一脚要是没滑,踢到老李身上,后果更严重。滑了,摔断骨头,只能自己扛。

这世界不会因为你喊得大声就偏心你,也不会因为你伤得重就原谅你。

莫总心存讹诈他人之念,与其将心思耗费于算计旁人,不如先严于律己,把自身之事妥善料理,如此方为正途。尿急了找厕所,脾气上来忍三秒,想动手的时候问问自己:这一脚下去,骨折的该是谁?


(信源:中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