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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男子信用卡逾期3.6万,经法院调解,他分期陆续还了2.4万,只剩1.2

浙江温州,男子信用卡逾期3.6万,经法院调解,他分期陆续还了2.4万,只剩1.2万本金就能结清,可就在这节骨眼上,他发现钱突然打不进去了,接着一家第三方资管公司就跳出来,说他还欠6万没还,男子懵了,问银行这是咋回事,对方这才告诉他,债务早就转让了,可通知发到了他早已停用的旧手机号上,导致他全程毫不知情,男子这下傻眼了。

“这边法院让我还钱给银行,那边催收公司天天打电话让我还6万,我到底该听谁的?”杨先生最近快被这笔糊涂账逼疯了。

明明只剩下1万2的本金没还,怎么突然就变成了6万的巨债?

这事儿还得从一场暗度陈仓的债权转让说起。

2021年,当时杨先生信用卡透支了3万6,因为还不上被银行告上法庭。

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杨先生分24期慢慢还,每月1500元。

但协议里其实埋了个雷,那就是如果哪期没还上,银行有权连本带利一次性索赔,光利息就高达4万多。

前两年杨先生老实巴交地按月打钱,打了2万4,眼看只剩个尾巴就能上岸。

可到了去年八九月,怪事发生了,钱突然打不进去了,而银行客服一句话把他说懵了。

对方说:你的债被打包卖给苏州一家资产管理公司了,以后别找我们。

可从头到尾没人通知他这事,直到第三方公司找上门,张嘴就要6万块,杨先生真是如遭雷击。

本金只剩1万2,哪来的6万?面对质问,银行方面也挺无奈,说确实签了“不良资产转让协议”,把包括利息在内的6万5千多债权打包卖了。

至于为什么杨先生不知道?银行解释说2025年8月29日发过短信通知,发到了他那个早就不用的130开头的老号码上。

这理由显然没法让杨先生信服。

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客服倒是坦诚,承认本金确实只剩1万2,但那4万多是调解书里规定的逾期利息。

不过他们也留了活话,说会跟法院和银行核对,看他到底有没有逾期,最后按文书说话。

《民法典》第546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银行把杨先生的欠账打包卖给资产公司,如果没有效通知到杨先生,这转让对他就不算数。

银行说发了短信到旧手机号,但那号早停用了,法律上这不算真正的“通知到位”。

只要杨先生没收到确切消息,他就还能按原协议还款,甚至直接还给银行也行,不用理会第三方的额外索要。

没通知就转让,债务人不认账,这能防止债主和催收公司互相踢皮球坑借款人。

目前法院已经发话,后续还款对象变更为这家资产公司。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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