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潍坊出台了一项民办高中的招生政策,即普惠性民办高中。
这些民办高中在保障教学质量不降、投入不减的前提下,主动降低学费,并设一定比例的“公办学位”,实行与公办高中同标准、同管理、同待遇。
举例说明:
学费低于1.5万元/年,或公办学位占比超30%,就可以直接认定为普惠性民办高中。
目前,潍坊已有26所民办高中参与,提供公办学位1700多个。
政府也许诺给予支持:
对自设的公办学位,按公办标准拨付生均经费,并在招生、师资培训、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
现在,这个政策,也在山东省的其他地方实施,但每个地方,各有不同。
例如,在山东某市,教育局直接将公办高中名额划到民办学校当中,规定了学生的学费标准与公办高中一样,这是强制性的政策手段,但也破解了高中学位不足的问题。
从这个招生政策来说,这是教育公平的体现,让家长不再为高学费发愁,也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到高中教育资源。
这种政府引导、民校参与、社会支持的模式,将成为近阶段高中发展的指导性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