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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一女子在某公司上班26年,被确诊一级视力残疾,公司不好直接开除,便计上

湖北武汉,一女子在某公司上班26年,被确诊一级视力残疾,公司不好直接开除,便计上心来,先是要求女子降薪离岗,工资从8000多元,降到3000多,不用考勤,女子无奈同意,可不到一年,公司突然让女子必须打卡,却不告诉她打卡地,然后悄悄记录她4个月的缺勤情况,说她无故旷工,直接把她开除了。女子不服,把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让公司傻眼了。

王女士1997年就进了当地一家科技公司,一路干到商务经理,事业风生水起。

王女士工作做的得心应手,决定长期干下去,直到退休,还签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王女士也算实打实的老员工了。但因为她常年对着电脑办公,加上工作熬神,她的视力一年不如一年,眼前模糊的,像有一层拨不开的雾。

最后,她直接被确诊成了一级视力残疾,几乎看不见东西,没办法再正常到岗上班。

公司这时候动了歪心思,直接开除肯定要赔一大笔钱,不如先一步步给她下套。

2023年2月,公司找到王女士,跟她商量,说可以给她安排离岗休养,不用再来公司考勤干活。

她只要每个月提交病休申请就行,当然了,工资得从原来的8000多降到3000多。

王女士眼睛确实没法正常工作,想着能有个基本保障也行,就同意了这个方案,并心存感恩。

毕竟,公司不养闲人,而对她却没抛弃没放弃,她已经很知足了。

谁知道,这只是圈套的第一步。过了不到1年,2024年1月中旬,公司突然给王女士发了个通知。

说从当年1月1号开始,她必须和其他正常上班的员工一样,用门禁设备打卡考勤。

打卡就打卡吧,公司有规定,自己也不能搞特殊。

可通知里,从头到尾没说打卡地点在哪?也没提视力障碍的员工有没有特殊考勤安排。

王女士主动找公司,问了好几次具体怎么操作?公司要么装没看见,要么就打太极,半句话有用的信息都不给。

就这么过了4个多月,公司悄悄把王女士没打卡的记录,都攒了下来。

2024年5月,公司直接以“连续无故旷工”为由,直接把王女士开了。

王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被公司算计了。

她哪能咽下这口气,先去申请了劳动仲裁,结果仲裁只支持了让公司开离职证明,其他赔偿诉求都没给通过。

她不服气,直接把公司告到了法院。

这事儿看了真叫人寒心,老员工把半辈子的精力都砸在公司里,眼睛熬坏了没享到照顾,反倒被公司挖了坑往里推,算盘打得都快崩到打工人脸上了。

说白了有些企业,就是觉得员工好拿捏,觉得耍点小聪明就能把该承担的责任甩干净,好在法院眼睛亮,没让黑心企业的算盘得逞。

别总盯着那点辞退成本动歪心思,坑害员工的缺德事做多了,最后肯定要吃大亏。

也给所有打工人提了醒,碰到公司不合理的操作,就该拿起法律武器硬刚,该得的权益半分都不能让。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公司恶意制造旷工假象解除合同,明显属于违法解除。

最后,法院判公司赔给王女士违法解除的赔偿金20多万,补发10000多元工资。

公司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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