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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北京女大学生青海自驾游2死1伤,两年后唯一的幸存者却又被判入刑4年,这到底是

三名北京女大学生青海自驾游2死1伤,两年后唯一的幸存者却又被判入刑4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这场悲剧发生在2024年7月6日傍晚,北京工商大学的小露和小静,以及她们的朋友、首都体育学院的小田,正享受着“青甘环线”自驾之旅。

她们从兰州租了一辆白色大众SUV,三人轮流驾驶,一路向西,在青海省境内的青海湖畔和茶卡盐湖都留下了青春的足迹。

当天18点40分左右,她们在海西州乌兰县的一个加油站加了油,还买了咖啡,继续赶往德令哈市。大约半小时后,悲剧发生了。

车辆在茶德高速路段,在没有与其他任何车辆或物体碰撞的情况下,突然驶下道路南侧路基并发生翻滚。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青海的这部分高速公路有些路段两侧是没有设置护栏的。

事故现场非常惨烈。最早到达现场并进行救援的卡车司机马强证实,他解开了主驾驶位的安全带,将小田从车中救出,但小田当时已无生命体征,医生到场检查后宣布其当场死亡。

小静和小露则被紧急送往海西州人民医院。小静在入院5小时后,因病情极其危重,于7月7日凌晨2点50分抢救无效死亡。

小露虽然幸存,但伤势严重,被诊断为包括左侧多发肋骨骨折合并血气胸、创伤性脾破裂等多项损伤,后续辗转西宁、北京三家医院ICU,经过40多天的抢救和治疗才幸免于难,后来还接受了脾脏切除手术。

事故第二天,德令哈市公安局立案侦查。警方的一个重要依据是事发当天交警的执法记录仪视频。视频显示,交警在现场询问神志尚清的小露“车是谁开的?”,小露回答:“我开的。”

随后在医院的询问中,当交警问“你在车上哪个位置?副驾驶还是后座?”,小露却回答:“副驾驶吧……” 这一现场自认成为了后续指控的关键起点。

2024年9月6日,尚在康复中的小露因交通肇事罪被德令哈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2025年5月12日,德令哈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对她提起公诉,指控她“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致使车辆驶下道路南侧路基发生翻车”,造成两人死亡、一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检方同时提出,若小露认罪认罚,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4至5年。

案件在2025年8月5日和2026年1月12日进行了一审的两次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的焦点完全集中在“车祸发生时,方向盘后面坐的到底是谁?”这个问题上。

小露和她的辩护律师们坚持做无罪辩护,核心论点就是真正的驾驶员是已经遇难的小田。卡车司机马强关于从主驾驶位救出小田的证言,为辩护方提供了支持。

然而,公诉机关也出示了他们的证据,包括沿途卡口摄像头抓拍的照片。一张摄于车祸发生前几分钟(19时07分)的照片显示,驾驶员穿着浅色上衣,这一特征与小露的衣着相符。

此外,公诉方提及两家司法鉴定机构基于车辆痕迹、DNA分布及伤情分析,出具了认定小露为驾驶员的鉴定结论。

2026年1月15日,德令哈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没有采纳辩护方的意见,综合现场询问、监控照片、司法鉴定等证据,认定小露是事故时的驾驶员,其驾驶行为存在过错,并导致了二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小露当庭表示不服,提出了上诉。截至2026年5月7日,该案的二审尚未开庭。

这起事件令人唏嘘。三位刚刚开启大学生活的年轻女孩(小露2005年9月出生,事发时尚未满20岁),怀揣着对西北风光的向往结伴出游,却以如此惨烈的方式落幕。

更令人关注的是,幸存者小露在身体遭受重创、失去朋友之后,还要面临法律的审判和可能的牢狱之灾。

案件中关于驾驶员的认定证据存在矛盾点,例如小露本人前后不一的陈述,以及现场救援证言与监控影像、司法鉴定之间的差异,这些都成为了公众讨论和争议的焦点。

对于喜欢自驾游,特别是计划前往西部地区的朋友们,这起悲剧也是一个沉重的警示。

它提醒我们,行程规划需审慎,特别是驾驶经验尚不丰富的新手,在面对陌生复杂的路况(如部分无护栏的高速路段)时,风险会显著增加。

同时,明确每位驾驶员的轮换安排和责任,或许也能在某种程度上避免万一出事后的责任纠纷。目前,案件的最终结果还需等待二审法院的审理和判决。

参考资料:北京三位女大学生青海自驾游2死1伤,伤者一审获刑4年——2026-05-07 11:30·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