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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62岁男子干完活被雇主留下来吃饭,期间喝了2杯散装玉米酒,谁料3天后,

陕西咸阳,62岁男子干完活被雇主留下来吃饭,期间喝了2杯散装玉米酒,谁料3天后,他突然看不见了,到医院一查竟是甲醇中毒了,男子觉得是那散酒有问题,就把雇主告上法院,索赔123万多,经检测,那散酒确实甲醇超标,但起码得喝10斤才能达到中毒剂量,法院最终这样判了!

这事听着就让人揪心。一个62岁的大爷,给人干完活,好心被留下吃饭,喝了两杯酒,眼睛就瞎了。

大爷姓龚,去年10月给雇主南某的蔬菜大棚换塑料膜。活干完了,雇主客气,留他和几个老乡吃饭,还拿出自己买的散装玉米酒招待。龚大爷喝了两杯,当时没啥事。

谁想到,三天后出大事了。龚大爷眼睛突然看不清,还头疼恶心。去医院一查,是甲醇中毒。中毒伤了视神经,最后双眼几乎全盲,鉴定为三级伤残。以后生活都得有人照顾。

龚大爷一家觉得,就是那散酒有问题。他们把雇主南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伤残补助金等,一共123万多。

法院怎么判的呢?没支持龚大爷。

法院查了剩下的酒,甲醇含量确实比国家标准高一点。但法官算了一笔账:按医学标准,成年人要喝到一定剂量的纯甲醇才会中毒。按龚大爷的体重算,得喝超过10斤这个酒,才够中毒的量。

可龚大爷当天最多喝了一斤,离10斤差远了。而且,当天一起喝酒的有六个人,喝的量差不多,三个一点事没有,两个只是拉肚子。这证明不了是酒里甲醇直接导致龚大爷中毒。

还有个关键。雇主南某只是请客吃饭,酒是他从集市上随手买的,他本人不是卖酒的,也没想靠这个赚钱。他请吃饭是出于好意。

法院最后说,谁主张,谁就得拿出证据。龚大爷说是酒的问题导致他中毒,但他拿不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喝那点酒就能让他中毒失明。所以,法院判雇主南某不用赔钱。

这个判决,很多人觉得在理。请客吃饭本是人情,雇主也没坏心。要是这样都要赔一百多万,以后谁还敢请人吃饭喝酒?但龚大爷的遭遇也确实可怜,好好一个人,眼睛就这么坏了。说到底,散装酒的质量,真得好好管管。

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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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5:18
按人的标准算吃一斤花生死不了 可有的人花生过敏,吃几颗就死了。所以只要你不是吃花生撑死的,就和花生没关系吗?本案主张的喝十斤酒才能中毒,考没考虑个体差异?另外不是好心就没有责任,一起喝酒的把你没送到屋里,出了事都有连带责任,怎么这里不适用了?不是说主张赔偿100多万合理,是法官的解释不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