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刺打森林狼的G2,算是给我看明白了。
森林狼那边,中锋刚在内线拱了两下,汗珠子顺着眉毛往下滚,好不容易挤进去拿到两分。他还没来得及喘口气,一回头,马刺的球已经到对面篮下了。
就三秒。
一个发球,一记长传,人影一晃就过去了。这边替补席的毛巾刚递出去,那边球进的哨声已经响了。
整个球场,你只能听见一种声音:马刺队球鞋摩擦地板的“吱吱”声,一声比一声急。森林狼的球员,感觉全程都在扭着脖子往回跑,跑得脸都发白了,但永远都慢一步。
这不是在打阵地战,这简直是在百米冲刺赛道上打篮球。
马刺等于是在用油箱里最后的一点油,去跑一场F1。赢了这一圈,确实漂亮,确实把所有人都吓到了。但问题是,下一圈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