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有时候觉得人性的底色,比那条吞人的河水还凉。
一个18岁的男孩,没了。
怎么没的?为了救一个被朋友“开玩笑”推进河里的同伴。
就因为一个所谓的“玩笑”,一个怂恿,一个起哄,一个从背后伸出来的黑手。
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么没了。
一群小子在河边,比谁胆大,要从桥上往下跳。
有个孩子怕了,犹豫了,这不是很正常吗?
结果呢?另一个“朋友”,为了所谓的面子和刺激,直接从背后把他推了下去。
那孩子在水里喊救命的时候,这帮人才知道怕了。
然后,那个叫贾某的18岁男孩,想都没想就跳下去救人。
人是救上来了,可他自己,再也没上来。
最让我心梗的,还不是这愚蠢的开头,而是那冰冷的结尾。
到了法庭上,推人的那个说,这事儿跟他没“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被救的那个也觉得委屈,说自己也是受害者。
听听,这说的是人话吗?
一个用生命救了你的人,尸骨未寒,你们在法庭上撇清关系?
那句“我没错”,比冬天的冰碴子还扎心。
幸好,这次法律没让我们失望。
法院判了。
推人的,承担主要责任,赔了近50万。
被救的,作为受益人,补偿了近20万。
这个判决,太解气了。
它在告诉所有人一个最朴素的道理:
你犯的蠢,必须自己买单。
你受的恩,必须得还。
不能让英雄流血,再让他家人流泪。
这才是我们想看到的,有温度的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