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皮太厚”!上海刘女士,花8800买鞋,谁料,鞋盒标价8700,却多收她100,刘女士不服,要求退一赔三被拒,对方却只愿赔300元,刘女士直言这不是钱的事。
一段再平常不过的逛街日子,刘女士和朋友相约去逛街,走着走着,刘女士在D io r专柜看中了一双休闲女鞋。
她试穿后觉得款式也不错,非常合自己的心意,当时店员告诉她,这双鞋8800元,刘女士没多想,当场扫码付了钱,拿到购物小票和鞋子就走了。
回家拆箱时,她随手翻了翻鞋盒里的产品合格证,让她没想到的是,合格证上印着的价格是8700元,比她付的少了100元。
她拿着小票和合格证找门店沟通,希望能退一赔三,对方解释是调价后没来得及换签,系统里的价格是8800元,只愿意退100元差价,或者给300元补偿,不同意退一赔三。
刘女士觉得品牌方管理混乱,不尊重消费者,当场拒绝了这个方案。随后,她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坚持要按消法规定退一赔三,目前正在等待官方调查处理结果。
提醒大家,买高价商品时一定要核对吊牌价和结算价,遇到标价不符的情况,立刻保留好小票和价签证据,按消法维权。
话说这么大牌子,结果连明码标价都做不好,这管理确实让人失望,100块事小,糊弄消费者的态度事大。
而且明码标价是商家最基本的义务,不能用“调价未换签”当借口糊弄人。尤其是高价商品,更该做好价格公示,别让消费者为品牌的管理失误买单。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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