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资讯网

一家六人的1280万征收款,被一个人“消失了”,遭起诉后假离婚、清空账户,法院三

一家六人的1280万征收款,被一个人“消失了”,遭起诉后假离婚、清空账户,法院三招追回。

2022年,上海黄浦区。许家一处联建公房纳入旧改范围,6名权利人获得1280万元征收补偿款。

作为家中“唯一男丁”,四位姐姐和患有精神疾病的外甥女一致同意,将征收协商、款项领取与分配的全部事宜,全权委托给许某处理。

许某拿到1280万后,却告诉姐姐们补偿款只有427万元,据此与姐姐们订立分配方案。

纸终究包不住火。2022年下半年,姐姐们偶然得知真实补偿总额,发现许某共侵占合计500余万应得份额,其中仅患有精神疾病的外甥女张霞的专项补偿款就高达185万元。

姐姐们将许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许某返还款项。然而判决后,许某不但没履约,反而迅速与妻子假离婚,将名下房产无偿转让给前妻和女儿,并将1022万元征收款转入前妻和女儿账户。至此,他名下已“无车、无房、无存款”。

面对法官质问,许某嘴脸显露无遗:被问到1022万元的去向,他说钱都看病了。

法官追问:“什么病一年需要花一千万?”他改口说去旅游了。至于外甥女那185万元,他计划是每月还1000元。执行法官当场指出,按这个速度,还清185万元需要154年。

他反复强调自己是“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先进班组长”,企图以此让自己站在高处。

法官的回答简明扼要:“生效判决你不履行,你好意思讲吗?”

天网恢恢。经过三年艰难拉锯,法院执行局采取三套组合拳:

许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恶意逃避执行,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决定。

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责,许某在判决生效后将1022万元巨款全部转移,名下财产清空至个位数,属典型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冻结转移财产,姐姐们另案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

三重压力下,许某终于全额付清执行款项500余万元,获得亲属谅解,最终被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有道

一、许某的三道违法手法与法律围剿。

第一道:欺诈性隐瞒征收款总额。

家庭内部分配征收补偿款时,许某隐瞒真实总额,严重违背民法典的诚信原则和意思表示真实原则。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姐姐们基于许某的欺诈,签订的不公平协议可被认定为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诉讼中,四姐妹正是以此为基础起诉要求返还征收款,法院确认许某欺诈事实,判决其返还款项。

第二道:假离婚、转移财产。

许某在判决生效后,迅速与妻子“假离婚”,将1022万元款项转入前妻及女儿账户,将名下房产无偿转让。面对法院执行,他已“无财产可执行”。

民法典第538条: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此外,针对债务人通过离婚协议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明确:债权人可参照适用民法典第538条或第539条的规定,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相关的财产分割条款。

法院正是同步启动了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将许某转移的财产重新纳入执行范围。司法实践中,债权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诈害债权行为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

第三道:成为外甥女的监护人后侵吞财产。

许某原本不是外甥女的监护人,旧改启动后,许某突然向法院申请成为张霞的共同监护人。成为监护人后,他极少探望,却将185万元专项补偿款用于旅游、打官司。

根据民法典第36条,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法院可根据有关个人或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二、154年还款计划:不是诚意,是恶意拖延的遮羞布。

许某提出“每月还外甥女1000元,还清185万需要154年”的还款方案,充分暴露其真实心态,不是没钱还,而是不想还,是典型的恶意拖延。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规定,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通过司法拘留、刑事追诉、撤销权诉讼三管齐下,迫使许某一次性全额返款。

四、核心赔偿逻辑:从“每月1000元”到“一切归位”。

执行法官最终调取其财产转移证据,查明许某对钱的走向、女儿账户、房产更名等关键问题含糊其辞、拒绝透露,最终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313条,许某在判决生效后以虚假离婚协议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已属“情节严重”的情形。司法拘留15天成为他最后犹豫期的警钟。

眼看刑事追责在即,许某再也赖不下去,全额付清500余万元执行款项。

一个被全国授予劳模称号的人,最终因为自作聪明、为人贪婪,把财富自由变成了失信黑名单、刑事追责、亲情崩塌的集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