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亡男子被同伴运回家73小时才发现,无侮辱、毁坏尸体的主观故意,不涉嫌侮辱尸体罪。这是叔侄将溺亡男子藏回家新进展。
看到这则新闻,让我想起了赵本山主演的电影《叶落归根》,老赵是个五十多岁的农民,在深圳打工时,好友老刘死了,他背着对方的尸体回家安葬。这是电影里的故事情节,如果电影里的情节也照进了现实。
男子已经被证实属于溺亡,同伴叔侄或许是出于最朴素的情感二人骑着摩托车把溺亡男子给送回了家,也可能出于愧疚或别的原因,他们只是把男子放到了家里,整理好睡姿,把鞋也整整齐齐地放在门后,但是,没有报警,这让家人很疑惑,以“或涉嫌侮辱尸体罪”提起申诉,而在这个过程中,溺亡男子的家人也是73小时候才发现男子的。
事后得知,他们三人在一起游泳的时候,男子溺亡,叔侄俩把男子打捞上来以后,“心里很慌,害怕担责”,才这么做的。虽然有些荒诞,但也可以理解,只是行为确实欠妥。
男子的溺亡和叔侄没有法律关系上的因果关系,也没有侮辱尸体的主观故意,所以不予立案。不过,一旦遇到类似事情,最好的处理方式还是报警,比如男子溺亡了,叔侄发现后赶紧报警,让警察来处理,也就不会出现说不清道不明的纠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