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了中年再看河南榴莲错付11万这事儿,
最大的庆幸,
是这钱没直接打给商家。
你没听错。
我一点都没开玩笑。
要是这十万多的差价,
直接进了商家的公账,
何女士现在哭都没地方哭。
你想想看。
夫妻俩买个榴莲,
一万一千多块钱,
手滑多按了个4,
直接付成十一万四千多。
整整多了十万零三千。
中间好几个月,
俩人愣是一点没发现。
这事儿换谁身上,
不得抽自己两嘴巴子?
可最气人的根本不是手滑。
是当时的销售,
清清楚楚知道顾客多付了钱。
他没提醒。
没上报。
转头就跟财务说,
把多的钱退到我自己账户上。
财务居然真就打了。
连个核实电话都没给顾客打。
然后商家的操作更绝。
何女士找上门要退款,
人家轻飘飘一句:
“钱已经退了啊。”
退给谁了?
退给他们自己的销售了。
合着顾客的钱,
在他们公司左手倒右手,
倒着倒着就成别人的了?
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说庆幸了吧?
要是这钱直接进了商家口袋,
人家完全可以说:
“你自己付错的,我们没义务核对。”
“钱早就进货花了,没钱退你。”
到时候你打官司都得拖个一年半载。
现在不一样。
销售私吞公款,
商家管理严重失职。
这锅他们甩不掉。
法律上明明白白,
商家必须先把钱退给顾客,
再自己去找销售追偿。
最后说句实在的。
人到中年,
别嫌麻烦。
每一笔大额付款,
一定要核对两遍金额。
所有退款,
必须原路返回。
别信任何“私下转你”的鬼话。
你今天省的那十秒钟核对时间,
明天可能要花十万块钱买教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