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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12月的南京,连空气都带着血腥,一处院子里,十几个中国妇女蹲在水池边,

1937年12月的南京,连空气都带着血腥,一处院子里,十几个中国妇女蹲在水池边,机械地搓洗着堆成小山的军服,其中有一个女孩,穿着灰色旗袍,不过十六岁。

女孩被抓到原中国军队营房改造的临时军营里。十二月的南京气温极低,水池里的水是从附近河道引来的,水面上结着薄冰。

女孩的双手浸泡在冰水里搓洗日本步兵沾满泥浆和暗红印迹的制服。日本兵端着带有刺刀的步枪站在四个角落。女孩不被允许直起腰休息,也不被允许停止搓洗动作。

女孩每天只能得到一碗稀得见底的粥或者一块硬干粮。女孩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眼泪早就哭干了。一个日本兵掏出照相机,对准女孩按下了快门。

日本兵记录下这个画面,企图向同伙炫耀日本兵占领南京的傲慢姿态。

这张照片并没有成为日军永远炫耀的资本。一九三八年一月,一名日军军官拿着一卷胶卷,走进南京长江路华东照相馆要求冲洗。

照相馆里十五岁的中国学徒罗瑾在暗房里看到了这些极其残忍的屠杀和平民受辱画面。罗瑾心里充满震惊与愤怒。罗瑾冒着被杀头的危险,偷偷把包括女孩洗衣服在内的十六张照片多印洗了一套。

罗瑾把照片剪裁下来,贴在自制的硬抄本相册上,藏在罗瑾住处的地洞里。后来罗瑾逃离南京,把相册交给了同学吴旋。

吴旋把相册藏在大佛像底座下,多次躲过了日军搜查。这本相册完整保存了日军暴行的直接证据。

罗瑾和吴旋拼死保护照片的时候,女孩大概率已经被转移到了更加悲惨的场所。

一九三七年底,日军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为了掩盖日军在南京城内的大规模强奸暴行,同时解决日本士兵的生理需求,松井石根下令在南京大规模设立制度化的慰安所。

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的利济巷慰安所就是当时规模最大的一处。日军把在南京街头抓获的大量中国妇女强行关进慰安所。

中国妇女连名字都被剥夺,中国妇女每天在暗无天日的房间里遭到数十名日本士兵的蹂躏,稍微反抗就会遭到毒打甚至杀害。

女孩的命运往往就是成为慰安所里没有名字的悲惨编号。利济巷慰安所记录了日本军国主义反人类罪行的全部细节。

并不是所有南京妇女都遭遇了女孩这样的悲惨命运。就在女孩被日军抓走的同一时期,美国传教士、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教育系主任明妮·魏特琳选择留在南京。

魏特琳把金陵女子文理学院设立为专门收容中国妇女和儿童的避难所。魏特琳紧闭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的大门,在校门口挂起美国国旗。

超过一万名惊恐的中国妇女涌入校园寻求庇护。面对端着刺刀企图强闯校园抢夺妇女的日本兵,魏特琳日夜守在校门口。魏特琳用身体挡住日军的刺刀,严厉地与日本兵进行交涉。

魏特琳的坚守实际保护了上万名中国妇女免遭掳掠。长期面对日军暴行带来的精神高压,让魏特琳患上了严重的创伤后应激障碍。

魏特琳一九四零年返回美国治病,一九四一年五月十四日打开煤气自杀。魏特琳在遗书中写明如果能再生一次还要为中国人服务。南京国民政府后来追授魏特琳采玉勋章。

魏特琳用生命保护了一万多名中国妇女,吴旋和罗瑾用生命保护下来的十六张照片,在战后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一九四五年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成立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一九四六年,吴旋把那本相册交给了南京市参议会。相册随后被转交给南京审判法庭。

一九四七年,南京军事法庭审判日军第六师团长谷寿夫。面对罗瑾和吴旋保留下来的这些被称为“京字第一号”证据的照片,谷寿夫在法庭上百口莫辩。

一九四七年三月,南京军事法庭庭长石美瑜根据这些物证,依法判处谷寿夫死刑。一九四七年四月二十六日,谷寿夫在南京雨花台被执行枪决。

法国作家雨果在著作中写道:“释放无限光明的是人心,制造无边黑暗的也是人心。”日本兵在南京制造了反人类的大屠杀,带来了真实的黑暗。

魏特琳、罗瑾、吴旋这些人,在极度危险中展现了人心的光明。那名穿着灰色旗袍的十六岁女孩,女孩苦难的真像永远定格在泛黄的照片里。

女孩受尽屈辱,照片却成为给罪犯定罪的物证。日本军官当年为了炫耀按排拍摄的画面,最终变成了证实日本战犯死罪的法庭证据。

我们必须记念这段沉重的历史,记住那些在苦难中失去生命的同胞,记住那些在危险时刻坚守底线的正义之士。
文献出处: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南京大屠杀相关档案
《魏特琳日记》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记录
南京军事法庭关于谷寿夫案件审判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