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个真事儿,香港富豪林百欣的四太太蔡艳如,1979年离婚走人,带着女儿去了美国。评论区有人说她傻,百亿家产都不要。我看了好几遍资料,忍不住想说:这哪是傻,这简直是人间清醒。
为啥说是清醒?
一、1979年那时候,香港还在用《大清律例》,小妾根本没法律地位,分遗产没份的。蔡艳如不是“四太太”,法律上她啥都不是。她看明白了,这不叫豪门,这叫高级保姆。
二、她离开时林家资产也就38亿左右,不是什么百亿。后来林百欣2005年去世,遗产大约29亿,大部分给了二房母子俩。
三、重点来了——三房母女顾瑞英和林明珠,争产官司打了十几年,2024年还把遗嘱给推翻了。为了那点钱,父女反目,对簿公堂,值吗?
再看蔡艳如呢?人早就在美国改嫁了,女儿学艺术开工作室,母女俩安安静静过日子。法院判决书里写着一句话:“本案与蔡艳如无涉”。干干净净,一毛钱关系没有。
民间有句老话,不争,才是最大的争。
她用自己的选择告诉所有人:豪门不是终点,自由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