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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公布食品餐饮环节野生动物监管典型案例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东省肇庆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林业等部门持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日前公布4宗典型案例。

案例一:怀集县某餐饮店经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案

2025年9月20日,怀集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林业部门突击检查辖区餐饮店,在某店内查获无合法来源证明的滑鼠蛇(水律蛇)死体,当事人将其作为餐饮原料制售供消费者食用。当事人行为违反《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构成经营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怀集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四会市某美食农庄经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案

2025年12月31日,四会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职权检查四会市贞山街道某美食农庄,发现“土拨鼠”一只、“竹鼠”一只,当事人无法向执法人员出示上述动物的进货单据等购进凭证。四会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经查,上述检查发现的“土拨鼠”实为“灰旱獭”,属于禁止食用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竹鼠”实为“银星竹鼠”,属于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当事人购买、储存、加工、出售“银星竹鼠”和“灰旱獭”,违反了《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四会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没收违法销售的野生动物、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封开县某食店涉嫌非法经营野生鸟类案

2026年3月,封开县市场监管局在专项整治中,于某餐饮店查获疑似野生鸟类死体33只。当事人涉嫌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制作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四:高要区南岸某美食馆涉嫌经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案

2026年3月23日,高要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林业部门对高要区某美食馆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查获自泡蛇头酒1罐、真空包装动物胴体18只(其中13只疑似果子狸、5只疑似豹猫)。经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动物均为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总价值115270元。当事人行为已涉嫌构成野生动物犯罪,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将案件及扣押物品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始终保持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高压态势,聚焦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农家乐、外卖平台等重点场所,深化“线上排查+线下清查”监管模式,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持续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护生态安全与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在此郑重提醒全市食品餐饮经营者:严格遵守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严禁采购、储存、加工、出售、食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采购来源不明、无合法票据、无专用标识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野味”,拨打12315、12345积极举报违法线索,共同守护绿色生态家园。(余艺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