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近日一篇关于《讷河往事》的文章,让我读完后想了很多。文中提到,作者黄蓉"没有站在后来者的位置上轻易审判,也没有以猎奇方式放大惨烈"。这种"不审判"的笔力,究竟从何而来?
我想,答案或许藏在徐骊这个人物身上。
她写徐骊最初是如何被诱骗、被伤害的受害者,写她为了保护3岁幼子被迫卷入罪恶,写她临刑前12页的遗书里,一个母亲近乎笨拙地叮咛与牵挂——却也写她犯下无法回避、不可饶恕的过错。
不洗白,不简化,不将她钉在“恶魔”或“纯粹受害者”的单一标签下,她就让人物带着一身复杂的矛盾,站在文字的光里,也站在自己的影子里。
这份叙事的定力,源于她22年警龄所赋予的"内部视角"。正如光明网所写,她"怕一切与死亡直接相关的场景,但她却一次次走近现场"。正是这种与恐惧、惨痛长期打交道的职业经历,让她深知:人不是非黑即白的符号,人心从来不是“一个”答案。
南方周末的跟进报道中,提及书中"警囚关系闪现人性光点"。这个"光点"从何而来?
我想,它恰恰是从对矛盾的坦诚中透出来的——不是美化关系,不是简化善恶,是在承认人性本身充满混沌与悖论的前提下,依然执着地看见,并记录下其中未曾完全熄灭的微光。
《讷河往事》真正打动人的,从来不是案件的离奇程度,而是一位写作者如何褪去所有猎奇与评判的外衣,让故事中每一个曾真实活过的人,重新获得被理解、被平视的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