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欺欺人!上海,男子与女子相恋,在谈婚论嫁前2个月在医院就诊时发现自己患有少精症、性功能障碍、生育力降低的病症。男子太爱对方,怕说出去女子就不跟他结婚,于是隐瞒病情,也未做婚检就结婚了。可婚后女子一直想要孩子,积极备孕无果。男子偷着去医院复查仍不管用。女子发现丈夫隐瞒病情的事,非常愤怒,直接上法院申请撤销婚姻,男子傻眼了!网友:如果那方面不行,就别结婚祸害人!
赵先生与李女士一次偶遇相识,两人对彼此印象都好,很快坠入爱河。
他沉浸在热恋中,格外珍惜和李女士的这段感情。
两人十分恩爱,相处和睦,感情十分真挚。尽管赵先生对李女士爱的很深,但他始终保持分寸,没提出同居、没有亲密接触。
女方一直觉得男方品行端正、稳重靠谱,是值得托付终身的正人君子,心里对他愈发信任和欣赏,也更加坚定了和他结婚的决心。
然而,在婚前2个月前,赵先生曾去医院做过检查,诊断诊断结果为少精症、性功能障碍、生育力有降低趋势。
赵先生崩溃了,这样的情况要是告诉对方,她还能跟自己结婚吗?
可自己太爱李女士,不想失去她,不能因为自己的病让这来之不易的缘分就此终结。
抱着这样自私又自我感动的心思,他选择把身体的问题彻底藏了起来。
李女士与赵先生于2024年7月顺利登记结婚并且两人没有做婚前体检。
可婚后的生活,却和女方期待的截然不同。夫妻俩一直积极备孕,却始终没结果。
赵先生心里明白咋回事,可他不敢说,仍然隐瞒。
他先后两次偷偷独自前往医院复查,多次检查结果都和婚前一致,病情没任何好转的迹象。
纸终究包不住火,到2025年11月,男方主动写下声明书。
承认自己婚前就确诊疾病、刻意隐瞒的事实,还坦言自己是因深爱妻子,才犯下隐瞒的过错,为此满心愧疚。
得知真相的李女士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她哭着说赵先生欺骗她,爱不能作为欺骗的理由。
她认为,生育和正常的夫妻生活,是婚姻最基础的组成部分。
丈夫刻意隐瞒重大疾病,直接欺骗了自己的婚姻知情权,彻底打乱了自己的人生规划,严重影响婚后生活。
最终,她无法过去这个坎,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1053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赵先生婚前已确诊患有严重少精症、性功能障碍,严重影响性生活、生育能力的疾病,可被认定为重大疾病。
且多次治疗未愈,明知患病却故意隐瞒,违反法定告知义务,侵犯李女士的婚姻知情权 。
《民法典》第1054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
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双方视为从未结婚,无夫妻权利义务,无过错方还可主张损害赔偿 。
法院审理后明确,此类影响夫妻生活和生育的疾病,属于法定重大疾病。
男方婚前知情却不告知,已侵害了女方的合法权益,足以影响女方当初的结婚选择,最终依法判决撤销二人的婚姻。
真正的深爱从不是隐瞒兜底,而是坦诚相待。很多人把隐瞒病情、隐瞒缺陷包装成“太爱对方”,本质只是害怕被抛弃、只想利己的自我感动。
婚姻不是一场赌局,不能靠着隐瞒换取一时的圆满。
真正的爱,是愿意把自己的全部状况坦诚告知,让对方自主选择是否奔赴,而不是用谎言绑架对方的人生。
一时的遮掩看似守住了幸福,最终只会让信任彻底崩塌,毁掉所有美好。
对此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