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自认他没加入过超级球队,他的依据是什么?
先别急着喷,咱看看詹姆斯自己是怎么解释的。
他在《The Shop》节目给过"依据",原话大意是:真正的超级球队是那种已有冠军班底、巨星暮年抱团捞冠的(比如03湖人马龙+佩顿+OK组合、98火箭巴克利+大梦),而我去的迈阿密47胜、骑士烂队,是我去了之后才变强的,我是"缔造者"不是"蹭车人",所以——我没加入过超级球队!**
之后有补充: “我没加入过超级球队。热火是我和韦德、波什一起组建的,我们都年轻,不是别人建好了我去摘桃子。骑士2.0也是我回去时只剩欧文,乐福是后来交易的。”
用一句话来解释詹姆斯的依据就是:“只要不是我直接空降一支已经拿过冠军的球队,就不算超级球队。”
这套逻辑的背后是他自己定义了“超级球队”的门槛:
1. 必须是上赛季已经夺冠或稳拿冠军的班底;
2. 必须是别人建好了你才去。
按这个标准,勇士、篮网三巨头算,热火、骑士2.0、湖人都不算——因为“是我去才变强的”。
这套逻辑,你说狡辩也好,双标也罢,但从公关角度确实无懈可击:
只要把“超级球队”定义成“别人打下的江山”,那他自己永远清白。
你觉得詹姆斯这套判定超级球队的标准合理吗?在你心里,热火三巨头算不算超级球队?
詹姆斯 超级球队 NBA吐槽 热火三巨头 老詹逻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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