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子约见女网友,在车里发生接触时突然离世。家属索赔32万,法院判了!这件事发生在安徽濉溪县。男的姓马,60岁,已经结婚了。女的姓魏,比马某年轻一些。两个人是在网上认识的。
马某自己开着车,去接了魏某。他把车开到濉溪县一个镇的红绿灯路口东边,停在路边。两个人在车里发生了接触。两人发生接触的过程中,马某突然就不对劲了。他一下子瘫在那里,没了反应。魏某吓坏了。她赶紧拿起手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时间记录得很清楚,当天早上7点22分。她准确告诉了接线员事发地点和现场情况。打完电话,她一直守在马某身边。救护车很快就到了。魏某跟着救护车,一起到了医院急诊室。
医生抢救了大概半个小时。可惜,人没救回来。马某被宣告死亡。这个时候,魏某又做了一件事。她主动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时间是当天上午7点45分。也就是说,从出事到报警,她全程没有逃跑,没有躲藏。
警方接到报警后,展开了全面调查。首先,法医对马某的血液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排除了中毒的可能。没有农药,没有毒鼠强,没有安眠药。其次,警方也做了DNA鉴定,确认了两个人在车里有接触。
警方出具了居民非正常死亡证明。死因写的是“猝死”。行政调查的结论是:这不是刑事案件。也就是说,没有人故意伤害马某,没有人给他下毒。事情到这里还没完。马某的家人得知后,根本无法接受。他们认为,魏某必须承担责任。
于是,他们把魏某告上了法庭。要求魏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等,一共32万多。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个案子。法官重点查了三件事。
第一,魏某有没有做错什么事?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一个人有过错,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在这个案子里,马某和魏某发生接触,是双方自愿的。魏某没有强迫马某,没有打他,没有给他下药。这些警方都已经查清楚了。所以从法律上讲,魏某没有故意侵害马某的行为。
第二,马某的死跟魏某有没有直接关系?家属认为有关系,但是拿不出证据。警方查明,马某身体本身就有基础疾病。一个60岁的人,身体底子本身就存在一些隐患。在情绪激动、身体劳累的情况下,很容易诱发突发状况。
第三,事发之后魏某有没有尽力救人?这一点很关键。马某出事之后,魏某马上打了120,陪着上了救护车,全程跟到医院,人死了又主动打110报警。她不是医生,也不懂专业的急救知识。但在那种突发情况下,她已经做了自己能做的一切。
法院认为,不能对一个普通人要求太高。综合这三点,安徽濉溪县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马某家属要求魏某赔偿32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全部驳回。也就是说,魏某不需要赔这笔钱。
这个判决出来后,很多人都说:一个大活人就这么没了,女方真的一点责任都没有吗?法院的逻辑很清晰。马某是60岁的成年人,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应该最清楚。
他选择一大早开车去接人,在车里发生接触,这是他自己做的决定。过程中出现意外,是他自身基础疾病导致的猝死。不是魏某害他。
再说了,魏某如果真有坏心,出事之后她完全可以跑掉。可她没有跑。她打了120,跟着去了医院,最后还主动报了警。
该做的她都做了。法律讲的是事实和证据,不能因为人死了,就让另一个没犯错的人来赔钱。这件事也提醒所有人。尤其是上了年纪、有高血压或者心脏病的人。一定要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
情绪激动、过度劳累,都很容易诱发身体里的老毛病。人没了,家属伤心,这是可以理解的。但索赔也得有法律依据。法院没有支持马某家属的请求,并不是说马某的死没人管。而是因为,这件事里女方确实没有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