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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子碎了,也照不出颠倒的黑白。 杜新枝前几天投诉一个网友的文章,他竟然说,二八

镜子碎了,也照不出颠倒的黑白。
杜新枝前几天投诉一个网友的文章,他竟然说,二八案件当中,几两次民事诉讼,许敏是被告,他是原告。听了多新鲜呀!一个两次站在被告席上的人,愣说别人是他的被告。这就好比一个小偷站在法庭上,指着法官说,法官,“你才是小偷!”
咱们捋一捋:2021 年许敏追加杜新枝为被告,法院立了案,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被告:杜新枝”
2025 年许敏再次起诉杜新枝,北京昌平法院的判决书写着,“被告:杜新枝。两次都是杜新枝站在被告席上,这是法律文书盖的公章,谁也改变不了。
杜新枝确实也去过公安局两次控告许敏散布谣言,但那叫报案,不叫反诉。她第一次六月二号去了派出所的连门口没有进去,被派出所的赶走了。只好站在树下念三千字的小作文。另外一次是大腊月她坐的三轮车,走了一路拍了一路到了派出所门口就没视频了。他说所长听了她的控告,告诉局长,局里头开了六个小时的会议,给她立了案了。一个是刑事控告,一个是民事诉讼,根本两码事情。她非把“我去报案了,说成“她是我被告”一一这不叫法律,这叫碰瓷。
他为什么这么说?很简单,把水搅浑。明明自己两次被诉,偏要说成我也告了他。好像这样一来,被告和原告就扯平了。可法律不是菜市场,不是你喊一嗓子就能平账的。
杜某枝,镜子碎了,拼起来也照不出你想要的黑白。你当了两回被告,这是事实。就再多,“许敏是我被告”,也改变不了判决书上那个名字,被告一一杜某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