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不明白:二审维持原判,紫雅妈妈为何说胜利了?仔细一查,这才发现究竟~
一:一审判死缓后,是凶手家属提起上诉再审的,理由是正当防卫,但二审维持原判否定了正当防卫。即:凶手上诉的核心诉求全部被二审法院驳回了,没有实现减刑脱罪,这对紫雅妈妈来说就是阶段性的重大胜利。
法院认定梁某滢长期带刀、持续上门滋扰挑衅单方面持刀连捅紫雅10刀不存在防卫前提,彻底推翻凶手想把命案歪曲成互殴、减轻罪责的说辞;驳回自首主张,不认可其案发后报警属于自首情节,不予从轻量刑。
精神鉴定相关辩解也没能改变量刑底线:凶手一边否认自己有精神病、一边又想靠精神病从轻处罚,二审维持了一审对其犯罪性质、危险性的认定。
二:受“上诉不加刑”法律规则限制,保住一审死缓结果已是最优结果了。我国刑诉实行上诉不加刑原则,唯有检察院抗诉方可对被告人加刑。仅被告人上诉二审法院最多维持原判,不能判得更重。
凶手家属此前申请过检察院抗诉但未获批准,二审又不存在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法律空间。紫雅妈妈开庭前的核心诉求就是“守住一审死缓判决不让凶手减刑”,最终结果完全达成预期。
三:案件关键事实定性得到高院确认,紫雅名誉没有被歪曲。凶手上诉全程试图歪曲案情,把自己蓄意上门持刀S人包装成“被紫雅攻击后的自卫反击”,变相污名受害者。
二审法院完整采信一审事实认定:确认梁某滢主动滋扰、携带刀具、主动行凶,认定命案是单方故意S人,没有采信任何抹黑紫雅的说法,还原了紫雅无辜被害的真相,这对失去女儿的紫雅妈妈来说清白与事实被法律认可也是重要的正义结果。
四:这次“胜利”只是阶段性成果,并非最终诉求,紫雅妈妈后续仍会继续维Q。她守住了重刑、推翻凶手全部脱罪借口,但她并不完全认可死缓结果,后续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申诉),继续争取重新精神鉴定、改判更重刑罚,追求完整正义。
总之,凶手上诉想减刑、洗白自己,二审全部落空。在法律规则无法加重刑罚的前提下保住最重的死缓判决、还原女儿无辜被害事实确实是紫雅妈妈口中这场二审的胜利。
但是,紫雅妈妈接下来不得不面对这样的事实:二审是终审,判决已生效,她和律师团队接下来估计会分两条主线推进:
一:申请再审,也就是申请审判监督程序,目标是撤销死缓,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理由可以是认为原精神鉴定结论不合理,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省检发现原判有误可向四川高院提起再审抗诉,法院须开庭审理,可突破上诉不加刑加重量刑;若申诉被驳回,后续将向最高法、最高检继续申诉并申请抗诉。
二:同步追究网暴造谣者法律责任。案发后长期有人造谣抹黑紫雅、攻击家属,警方已立案多名诽谤者已被刑拘、罚款,后续有新造谣证据也会持续报案起诉。
然而,再审改判死刑立即执行,难度极大!
本案最大阻碍是:凶手被认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即:精神分裂症或部分辨认控制能力减弱。我国死刑政策是少杀、慎杀,除非手段极端残忍、多次预谋、杀害多人、事后毫无悔意且重大再犯风险,否则普遍倾向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优先死缓。
再有一审二审均采信华西司法鉴定中心的精神鉴定,这份鉴定是判处死缓最核心依据。若想要改判立即执行,必须推翻原有精神鉴定且新鉴定认定其作案时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且法院综合全案认定其罪行极其严重必须立即扏行,才有可能改判。
大家说说是不是这样的?欢迎留言。
(来源:法治进行时等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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