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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刑事罪犯的作案手段越来越残忍。 《每日新闻》报道称,2020年,在茨城县古河

日本刑事罪犯的作案手段越来越残忍。
《每日新闻》报道称,2020年,在茨城县古河市的一家护理老人康复设施里,前职员赤间惠美(40岁)被控在两名住院者的血管注入空气导致死亡的谋杀罪等案件,18日在水户地方法院(审判长:山崎威)进行了陪审员审判。检方称“她随意选择容易杀害的人,手段恶劣”,并要求判处无期徒刑,辩方则主张无罪。判决将在7月7日作出。

根据起诉书及其他资料,2020年5月30日,赤间用注射器向连接84岁铃木的静输管注入空气,导致铃木因空气栓塞导致急性循环衰竭死亡。同年7月6日,他据称用同样方法杀害了76岁的吉田节治。

铃木的死因被确定为心力衰竭,未进行司法尸检。 几乎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吉田先生被谋杀,审判期间主要争议点是两人是否被杀——这是案件的“事实”——以及被告是否参与了凶杀案。

控方辩称,在之前的审判中,两人均未出现任何突然恶化导致死亡的情况,且赤间是事件发生时唯一进入他们房间的被告。 在当天的辩论中,他强调:“只能认为两人是通过注入空气致死”,并且“没有合理怀疑两人死于其他原因。”

辩方在结案陈词中辩称,赤间没有杀害两人的动机,并辩称:“出于不确定的理由惩罚他是不可接受的。”

另外该报关注了,1984年,在滋贺县日野町,一名经营酒店的女性(当时69岁)被杀害,这就是“日野町事件”。在这起案件中,阪原弘(Hiromu)因抢劫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后来于2011年75岁时病逝。19日,为了阪原的再审公判(三方协商,非公开)在大津地方法院进行,检察方表示不会主张有罪。阪原的再审无罪几乎已成定局。

这是战后首次发生的、死刑或无期徒刑已经确定的案件,在本人去世后重新开庭审理(死后再审)。公判日程尚未确定。

协商结束后,大津地方检察厅副检察官萩原良典表示:“我们已经对所有记录进行了慎重重新审查、研究,不会主张有罪,也不会进行新的举证。”随后他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也不会积极主张无罪,会请求法庭作出适当判断。”对于阪原已去世,他说:“再审公判需要很长时间,我们对此非常重视。”

阪原是该酒店女性的常客,在县警方的自愿调查中承认了杀人,并在1988年被逮捕。审判中他主张无罪,但地方法院在1995年以“引导调查”——将嫌疑人带到案发现场等地再现犯罪行为——为依据,认为阪原能准确说明遗体弃置现场,因此判定有罪,并在2000年被最高法院最终确认。

阪原在服刑期间的2001年申请再审,但他于2011年病逝。其长子弘次(65岁)等家属在2012年提出第二次申请,地方法院在2018年决定开始再审,指出在引导调查中,警察有可能引导了阪原。大阪高等法院也支持此决定,最高法院今年2月驳回了检察机关的特别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