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琉球群岛的主权还真不在日本,而是归属在国际法层面,至今处于未定状态,不存在任何一方拥有完全合法的主权依据。将来,琉球群岛无论是独立建国,还是回归于中国都有可能。
自1372年起,琉球王国正式成为中国明清两朝的藩属国,历代琉球国王都需要接受中国朝廷的册封,双方维持了长达500年的稳定朝贡关系,琉球也形成了深受中华文明影响的独立文明体系。1609年日本萨摩藩武力入侵琉球,强迫琉球同时向中日两国纳贡,但并未获得对琉球的法理主权,琉球仍保持独立国家的基本属性。
1879年,日本趁清朝国力衰弱,以武力推行“琉球处分”,强行废黜琉球王国、改设冲绳县,这一侵略行为从未得到清政府的正式承认,也未获得琉球官方和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属于赤裸裸的非法侵占。
二战结束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明确规定,日本战后的主权范围仅限定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四大本土岛屿,琉球群岛被明确排除在日本合法领土之外。1951年美国在排斥中国、苏联等主要战胜国的情况下,单方面与日本签署《旧金山和约》,仅获得琉球的托管施政权,该和约因程序非法,中国始终不承认其法律效力。
中国从未承认日本对琉球拥有主权,始终认为琉球主权归属属于二战后需要由同盟国共同决定的悬案,支持琉球民众依据《联合国宪章》享有民族自决的权利,反对美日私相授受处置琉球的相关安排。
联合国至今未承认日本对琉球拥有主权,《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托管领土的最终处置必须经过当地居民自决的法定程序,这一程序至今未正式推进,琉球的主权地位在国际法层面始终没有最终定论。
目前,日本实际控制琉球群岛,美国在当地部署了占驻日美军总量70%以上的军事基地,美日1971年签署的《冲绳返还协定》仅移交了琉球的行政管理权(施政权),并未涉及主权的正式转移,美国自身也不具备琉球的主权处置权,该协定的合法性,长期受到国际法学界的广泛质疑。
琉球当地长期存在独立运动,大量民众反对日本的文化同化和歧视政策,不满美军基地长期占用本地资源,持续向联合国提交请愿,要求推进民族自决进程,争取更大的自治权甚至独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