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警惕了!”安徽马鞍山,男子得知漂亮性感的女网友可以提供有偿特殊服务后,忍不住报了名。可当男子来到女网友的出租屋,交了1000元,准备发生关系时,女网友突然跑了。男子自知被骗,气得报了警。万万没想到,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受害者不止男子一人。
据悉,男子谢某在上网时结识了一位女网友石某,对方还主动发来了一些漂亮性感的照片,随后又发来一些可以交友、提供特殊服务的信息。
谢某是个成年人,对石某的提醒是一点就通,于是加了对方的微信好友,打算进一步协商下特殊服务的具体内容。
在了解清楚后,谢某便忍不住报了名。随后石某给了谢某一个地址,称这是自己租住的房子,让谢某直接去就行。
谢某简单收拾了一番,随后打车前往,并在出租屋内与石某见了面,没想到石某真的没有骗人,她本人果然十分漂亮性感。
之后,谢某如约给石某转去了1000元服务费,然后准备与石某亲热,但石某突然提出让谢某先去洗个澡。
谢某没多想,就直接进入浴室去洗澡了,可等他出来后发现石某不见了,联系方式也被对方给拉黑了。
这下谢某才知道自己上当了,但他有些发慌,如果一旦报了警,自己的行为岂不是暴露了?他担心会被处罚,但最终还是气不过,选择了报警。
警方接到谢某报警后迅速前往现场调查,没过多久就将石某以及她的男友汤某一并抓获。
原来这一切都是石某与汤某合谋的,石某负责“钓鱼”,汤某负责寻找和布置作案现场,二人已经配合多次。但之前的那些人都不敢报警,所以让石某和汤某胆子越来越大。
那石某与汤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石某与谢某协商了提供特殊服务的事,且谢某赶赴了石某准备的现场,并支付了1000元服务费。
按照法律实践来说,石某与谢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卖 淫和 嫖 娼了。
但是石某的初衷不是提供特殊服务,而是为了骗取谢某的钱,提供特殊服务只是一个手段。
因此,石某的行为本质上应该属于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本案中,石某诈骗谢某的金额为1000元,这远没有达到3000元以上的刑事立案标准。
可警方发现,石某和汤某此前已经通过这种方式,多次实施了诈骗行为,而诈骗资金是可以累积结算的。
因此,只要这多次诈骗金额累积达到3000元以上的,即可按照诈骗罪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是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当然,即便不构成犯罪,石某和汤某二人也要面临诈骗的治安处罚。
对于谢某来说,他的行为的确已经满足了嫖 娼的定义,但是谢某是被石某给骗了,石某没有卖 淫的打算,所以双方之间的合意并未达成。
因此,谢某不会受到治安处罚,但应当对其进行警告。
最后,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如今各类色情诱导、虚假交易套路层出不穷,大家一定要坚守法律底线,自觉抵制这类不良诱惑,摒弃猎奇投机的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