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故意的,也要负责任
陕西有个女孩,踢着滑板车出电梯,一脚滑出去,直接怼到前面抱娃的宝妈脚下。
宝妈猝不及防,整个人重重摔倒在地,怀里还抱着孩子!结果呢?宝妈肋骨摔断,住进了医院。
更让人心寒的是啥?事后女孩家长在群里轻飘飘撂下一句:“孩子不是故意的。”
不是故意的?对,可能真不是故意伤人,但不是故意的,就不用负责了吗? 宝妈肋骨断了,疼得撕心裂肺,孩子有没有吓到?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谁来承担?
我就想问这位家长:你要是那个抱娃的,被这么踹一脚摔断骨头,对方一句“不是故意的”,你能接受吗?
孩子不懂事,大人也不懂事?
滑板车是玩具,但不是让你在电梯里、人群里耍酷的工具。
作为家长,出门前有没有提醒孩子注意安全?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是不是该道歉、赔偿、积极处理?而不是躲在群里辩解!
法律上,侵权责任不问故意不故意,只要有过失造成损害,就得赔偿。更何况,电梯这种狭小空间,踢滑板车本身就是巨大安全隐患。
别拿“孩子小”当挡箭牌,孩子小,家长不小。 该赔的赔,该道歉的道歉,别让人家流了血又寒了心。
这件事也给所有家长敲响警钟:看好孩子,管好玩具,别等出大事才后悔。你纵容的一次“不小心”,可能就是别人一辈子的伤痛。
大家说说,这事家长该不该全额赔偿?
(文章素材来自大河报,侵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