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下收款码就有返点?
这种看似“躺着赚钱”的好事实则是电信网络诈骗的“深水炸弹”!
近日壶关一男子就因贪图这点“小恩小惠”把自己的微信收款码借给了犯罪分子“走账”结果钱没赚上
人先进了看守所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6月26日,壶关县公安局大峡谷派出所民警锁定了一起蹊跷的资金流向——一笔来源不明的涉案资金,竟然通过一个个人微信收款码完成了转移。顺着资金链倒查,民警很快找到了码主李某。面对询问,李某交代了事情原委:几天前,他微信添加了一个陌生人,对方以“生意周转、收款受限”为由,请求借用他的微信收款码帮忙“过一下账”,并许诺给予一定的“好处费”。明知对方资金来路不正,可能涉及违法犯罪,但李某在蝇头小利的诱惑下,还是抱着侥幸心理,提供了收款码,为诈骗分子“洗白”赃款提供了便利。最终,李某因非法出借支付账户,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民警提示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码,绑定的是实名身份信息。它不仅是收付款工具,更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金融信用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违者不仅要面临罚款、拘留,相关信用记录也会留下污点,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长治公安郑重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看好自己的“码”,守住自己的“证”,拒绝出租、出借、出售,别让你的“收款码”变成通往拘留所的“通行证”!
文字:姬志平 常乾栋预防青少年犯罪 派出所民警 打击违法犯罪分子 知法懂法守法好公民 对违法犯罪行为说不 来源平安长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