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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黑奴时朝,南方农场主喜欢用女黑奴来招待客人,而且这是一项传统。结果,这些女

在美国黑奴时朝,南方农场主喜欢用女黑奴来招待客人,而且这是一项传统。结果,这些女黑奴生出了许多混血私生子。有的私生子长得很白,甚至和白人无异,但因为母亲的原因,他们仍然改变不了奴隶身份。

主要信源:(央视网——美国国会向黑奴道歉是姿态更是情怀)

黑奴贸易从14世纪就开始。

欧洲商人带着廉价的珠子、布匹和酒去非洲西海岸,换当地人抓来的黑人。

再把这些黑人塞上船运到美洲,卖给种植园主和矿场主。

最后装上美洲的棉花、蔗糖和烟草运回欧洲。

这段从非洲到美洲的航程最惨。

一艘几百吨的船能塞上千个黑人,戴着手铐脚镣挤在舱里,闷得透不过气。

吃喝不够,病死的、饿死的、跳海的不少,能活着到岸的往往只有一半。

商人也不在乎,黑奴成本太低,只要有一半活下来,利润就足够赚。

到岸的黑奴像牲口一样被挑。

壮的年轻男的买走干重活,送到棉花田和矿场,寿命大多不过六七年。

女的再筛一遍,长得好看、带混血痕迹的,比如头发偏黄卷、皮肤偏浅、五官像白人的,会被出高价买走。

不是买去当老婆,当时种族歧视很重,白人种植园主觉得娶黑奴掉身份。

他们觉得混血有白人血统,比纯黑的“文明”,听得懂指令,能学规矩。

可以调去主屋干家务、带孩子,出门带在身边也有面子。

美国南部种植园里甚至有“一个好看混血女奴换十个壮年男黑奴”的说法。

因为数量少,能干的事也多。

艾丽丝就是这样的混血女奴。

她在种植园出生,母亲是纯血黑奴,父亲不知道是哪个白人,可能是监工。

她头发是浅金色的卷毛,眼睛亮,皮肤偏浅,16岁就长得出众。

之前她和别的女黑奴一样,天不亮就下地摘棉花,露水打湿裤腿,腰弯一天直起来咔咔响,棉花壳的刺扎得满手血口子。

监工骑马来回晃,慢了就是一鞭子,没人敢哭出声。

有天农场主巡查棉花地瞅见了她,回去就让管事的把她调去主屋,不用下地了。

同屋的老黑奴婶子叹气,说调去主屋不是好事。

之前有丫头调去没几天就回来,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说要陪农场主招待客人,穿薄裙子跳舞,客人随便摸,不顺从就打。

果然,艾丽丝调去之后,每逢有客来,就被迫换薄裙子出来跳舞倒酒。

客人摸她的脸和手,她不敢躲,只能装笑。

心里难受但不敢反抗,知道反抗要么被打死,要么被卖去南边的矿场,那里黑奴没人活过三年。

和她一起长大的杰克也是种植园的黑奴。

他爸死在棉花地,妈病逝,比艾丽丝大两岁。

从小一起摘棉花,杰克总偷偷把自己的棉花塞她筐里,怕她挨打。

俩人没说破,但都当对方是最亲的人,想着熬到自由就好。

看艾丽丝受这委屈,杰克打听到主屋晚上守卫松,想翻墙带她跑北方自由州。

刚翻进去就被护院的抓住。

农场主气坏了,让人把他打了一顿,棍子都打断两根,直接卖给阿拉巴马的铁矿场。

之后再也没消息,艾丽丝问了好几个路过的商人,都没打听到,知道他多半是没了。

1863年林肯签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南方叛乱州的黑奴都算自由人。

艾丽丝也自由了,但她懵了。

这么多年都是别人的财产,吃穿干活全由人定,突然没人管,反而不知道干啥。

她不认字,除了摘棉花、洗衣服啥也不会。

只能在镇上白人家里帮洗衣服,洗一件五分钱,一天洗二十件挣一块钱,够买玉米面和咸肉。

后来凑了点钱,跟其他几个自由黑人租了小块地,种青菜和玉米,自己吃,多余的拿到镇上卖。

至少现在不用挨鞭子了,不用被迫穿薄裙子跳舞了。

以前美貌是累赘,现在没人逼她用这个换活路。

她可以穿粗布长袖裙子,戴破帽子在地里干活。

虽然白人警察还会拦她查证件,但至少她是人,不是账本上的一行数字。

后来她在小镇边上搭了个小木屋,养了几只鸡,每天早上捡鸡蛋煮了拿到集市卖。

邻居也是个自由黑人,教她认了几个字,能歪歪扭扭写出自己的名字。

她偶尔还会想起杰克,想起他偷偷往她筐里塞棉花的手,心里酸酸的,但日子总要往下过。

镇上有人看她一个人不容易,想给她介绍个男人。

她摇摇头,说一个人也挺好,至少没人能再把她当东西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