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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男子出 8000 元帮情人打离婚官司,婚还没离成两人就分手了,男子起诉情人

笑死!男子出 8000 元帮情人打离婚官司,婚还没离成两人就分手了,男子起诉情人返还;法院:违背公序良俗,驳回诉讼请求。

素材来源湖北巴东县人民法院官方澎湃号公布真实判例,整件事的逻辑和判决结果,给所有深陷婚外关系的人敲响法律警钟。

赵某和已婚女子王某私下发展情人关系,相处阶段王某提出想要和原配解除婚姻,赵某主动微信转账 8000 元,明确这笔钱款专门用来支付离婚律师代理费。

两人约定等王某办完离婚手续后长久相处,可离婚流程还没走完,双方日常琐事不断爆发争吵,感情彻底破裂直接分手。

分手之后赵某心里极度不平衡,他认定当初转账是以王某顺利离婚、两人稳定交往为前提的赠与,如今条件没能兑现,这笔 8000 元理应全额退还。

多次私下讨要钱款全部被王某拒绝,赵某直接整理转账记录起诉至巴东法院。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赵某坚持这笔钱属于附条件赠与,约定的结婚前提落空,收款一方没有占有钱款的合法理由。

王某全程不认可退款诉求,称转账是赵某自愿付出,目的是劝说自己结束原有婚姻,属于心甘情愿的无偿赠予,分手不该索要返还。

法院完整梳理全部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后理清核心事实,赵某全程清楚王某处于合法婚姻存续状态,依旧主动建立不正当婚外情侣关系,还出钱资助对方办理离婚诉讼。

这笔资金的最终用途,本质是主动插手、破坏完整合法的婚姻家庭,完全触碰社会公序良俗底线。

法律上有清晰界定,基于违背公序良俗的不法目的完成资金给付,属于自然债务范畴,钱款一旦交付完成,给付一方无权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返还。

即便赵某认为双方约定的交往目标落空,也不能依靠法院强制追回款项,全部诉讼诉求均得不到法律支持。

判决下达后双方都没有提起上诉,这份判决正式生效。

很多人会混淆同类婚外转账案件,不少案例中原配出面起诉第三者,法院大多判决全额返还转账,两类案子核心区别在于起诉主体不同。

原配起诉的底层逻辑,婚内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另一半私自赠与第三者,等于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侵害无过错配偶合法权益,这类赠与行为自始无效,第三者必须退回钱款。

但本案是婚外男方本人起诉情人,两人的资金往来建立在不正当关系之上,男方本身就是过错方,法律不会保护建立在不道德关系里的财产诉求。

《民法典》第八条明确民事活动不能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写明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直接无效。

本案判决没有偏袒任意一方,而是直白传递司法导向,法律不会为破坏婚姻、违背伦理的行为兜底,主动拿钱介入别人婚姻,最后只能自行承担财产损失。

赵某原本以为有转账记录就能拿回资金,忽略了这笔钱产生的前提本身就不合乎道德与法律导向。

8000 元不算大额,但这份判决划定清晰边界,所有为维系婚外情、拆散他人家庭产生的金钱往来,过错一方事后反悔起诉退款,都会被法院直接驳回。

这件事也能给普通人提个醒,婚姻家庭受法律优先保护,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介入他人婚姻。

不管是出钱、送礼还是付出时间精力,一旦双方关系破裂,所有经济付出都没有司法追回渠道,最终只会人财两空。


参考:闽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