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闹到这个地步,一点也不冤。
杨某在网上诋毁袁隆平院士的科研成果,被警方刑事拘留了。他之前不是嘴硬说"大不了进去"嘛,这回真进去了。可跟许多人想的不一样,不是行政拘留关几天就放出来那种——是刑事拘留,要上法庭、判刑期、留案底的那种。性质完全变了,已经从"治安处罚"升格为"刑事犯罪"。
先说说为什么判得这么重。很多人以为袁老不是烈士,就不受《英雄烈士保护法》保护,这理解窄了。袁隆平是"共和国勋章"获得者,为国家粮食安全、人民温饱贡献了一辈子,属于国家认定的英雄模范人物。最高法和最高检早就出过司法解释——像袁老这样对国家做出重大贡献的已故杰出人物,他们的人格利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跟英雄烈士一样,受到同等刑法保护。也就是说,你骂袁老,法律上跟骂烈士是一个罪名。
杨某这回踩的线,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里头写得明明白白——"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杨某在网上散布的那些言论,影响大、传播广、情节严重,已经够得上这个"情节严重"的门槛了。
有人说,言论自由呢?说话不犯法吧?可言论自由不是让你往一个为全国人端饭碗端了一辈子的人身上泼脏水。一个人可以不爱吃大米,可以不认同某种科研方向,可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厨子,这算什么本事?更何况袁老种出来的杂交水稻养活了多少人,全球几十个国家都在种他的种子。你说他的科研成果是假的,那每年多打出来的那几千万吨粮食是天上掉下来的?
这事儿在网上传开以后,评论区一边倒地支持刑拘。有人说得好——你可以不崇拜袁老,但你不能侮辱一个给你家饭碗做出过贡献的人。这话粗理不糙。法律保护的不只是一个老人的身后名,它保护的是全社会的良知底线。你往任何一个为公众付出过的人身上泼脏水,伤害的不只是那个人,是所有人对"付出就有回报"这件事的信任。
袁老生前说过一句话我印象特别深——他说他有两个梦,一个是禾下乘凉梦,一个是杂交水稻覆盖全球梦。这两个梦他追了一辈子,九十多岁还在田里站着。他走的时候,长沙街头送行的人站了几里路,有人从外省坐火车赶过来,就为了鞠个躬。一个让那么多人自发去送的人,你凭什么在网上用几句话就把他踩进泥里?
杨某进去这事,看着是惩罚一个人,实际上是在告诉所有人——有些底线,碰了就回不了头。你不尊重那些给国家、给百姓做过实事的人,法律就会来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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