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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痛心!黑龙江,一名男子被狗咬后报警,民警两次通知狗主人马某回家处置,他愣是没

令人痛心!黑龙江,一名男子被狗咬后报警,民警两次通知狗主人马某回家处置,他愣是没动。58岁的姜某路过同一河段,被马某的5条狗活活咬死。事后马某亲属赔偿姜某家属8万元,家属出具谅解书,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马某有期徒刑3年。

3小时,5条狗,两起血案,一个人没了命,黑龙江尚志这起养犬致死案,把很多人的火气点着了。

先把经过摆清楚。

马某家在尚志市采石场,养了8条大狗,冬天把其中5条关到一个废弃猪圈里,木门下面早烂了,他随手拿块破木板挡着,说白了就是一拱就开。

2026年1月15日上午9点多,狗拱开木板冲了出去,往苇沙河道去了。

没多久,一名男子在河道被撕咬,被路人发现后报警,民警设法联系上马某,找他的打工店主转告,让他立刻回家处置。

马某知道了,没动,他说要上班。

10点25分,民警第二次催告,还是让他回去把狗拴住,他还是没动。

中午12点多,他去苇河派出所接受调查,又去医院看了伤者,两头都跑了,唯独不回家把那5条狗控制住。

结果呢,11点57分,58岁的姜某路过苇沙河三里半处,被这5条狗围住撕咬,当场伤势惨烈。

法医鉴定写得扎心,头脸、颈项、胸腹、背臀、四肢遍布伤口,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DNA比对也对上了,狗毛上的血和姜某血样一致。

从第一次伤人到致人死亡,不到3个小时,5条狗在河道晃了一上午,咬了一个又一个,真正关键的不是狗凶,是人该做的没做。

下午2点多,民警带着马某回到家里,看到有狗嘴上还带着血迹,这一刻,任何补救都晚了。

后来,马某亲属在2026年6月3日赔偿了姜某家属8万元,家属出具谅解书,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3年。

8万元是什么概念,能换回一条命吗,能让一个58岁的老人再多活二三十年吗?

有人追问,明明是狗咬的人,为什么人要坐牢,问题在于,法律并不认狗自己负刑责,谁养谁管,疏于管理酿成致命后果,就是过失致人死亡。

更刺痛的是两个节点。

一个是警方两次催告,一个是11点57分的时间点,这两个时刻之间,马某本有无数机会回家拴狗,他没去。

舆论焦点也很集中,三年是不是太轻,8万元是不是太少,不少人表示无法接受。

讨论很快扯到另一起广为流传的判决。有报道说,2025年北京一位老人,因为孙女被小区未牵绳的狗咬伤,且长期被扰,气愤之下投放毒物毒死小区9条狗,最终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4年。

一个是人死了判3年,一个是狗死了判4年,这样放在一起,大家为什么觉得别扭,很直观。

但冷静看,两个案子的罪名不一样,牵涉的法律条款也不一样,量刑还要看后果、主观心态、认罪态度、是否赔偿、是否得到谅解等因素,差距会出现,不代表人命比狗命轻。

问题回到日常。

为什么总有人说自家狗不咬人,真的不咬吗,谁能替陌生路人担保,谁能替孩子和老人担保?

说到底,养狗不是爱心证明,是责任合同。拴绳、看管、补好栅栏、打好疫苗,缺一不可,少一点心思,可能就多一场灾祸。

这起案子还有个刺眼的细节,那个废弃猪圈,那块破木板,像极了很多人对风险的态度,看着能挡,就当没事。

再看马某的应对,他不是没时间,他是把时间用错了,先去派出所,再去医院,都没先回家把危险源消掉,顺序错了,代价是命。

有人说是突发事件,难免慌乱,可警察两次电话都打到手上了,还能说慌吗,回去打一根链子,拴住五条狗,难吗?

还有人问,赔了8万元,家属也谅解了,为什么还要判刑,法律不是买卖,赔偿和谅解能影响量刑,不是免罪通行证。

再想想,假如那天他第一时间回家,哪怕早点回去半小时,会不会就是另一种结局,这样的问号,恐怕会在他心里绕很多年。

这事对养狗人也是警钟,不要拿上班当挡箭牌,不要拿狗老实当护身符,出了事,不只是别人受伤,自己的自由、名誉、财产都要付出沉重代价。

对普通人呢,遇到来势汹汹的狗,能避就避,能报警就报警,尽量别硬抗,留证据,保护自己,别让悲剧复制。

最后留住两个数字,11点57分,3年,这两个数离得不远,也隔着一条人命的重量。



信源:澎湃新闻 标题:男子养 5 条大狗仅用木板堵门,狗跑出 3 小时内致 1 死 1 伤,狗主人被判 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