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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合同当护身符,责任不是一签了之 一份“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担全责”的合同条款,

别把合同当护身符,责任不是一签了之

一份“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担全责”的合同条款,让房东以为可以高枕无忧。

可温州这起案件给出了响亮回应:安全保障义务是法定的,不是签个字就能甩掉的。

王某在漏电的铺子里倒下,而房东在他第一次被电击时,仍无动于衷。法官说得明白——你早就知道危险在敲门,却连门都没开。

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朴素的道理:写进合同的免责话术,治不了现实里的安全隐患。 租客签了字,不代表他的命就与你无关。

就像你借给别人一辆刹车失灵的自行车,出了事,能说“是你自己答应要骑的”吗?

50万的赔偿,不是法律在刁难房东,而是在提醒每一个人:安全是底线,底线不能讨价还价。

夏天到了,电闸在发热,线路在老化。真正靠得住的,不是合同上那行免责小字,而是你亲自去看一眼、查一遍的行动。因为安全这件事,没有人是旁观者。 生产安全责任 合同签订避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