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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再次将亲情打败!”上海,一男子是独生子,母亲去世,留下3套价值数百万的房子

“金钱再次将亲情打败!”上海,一男子是独生子,母亲去世,留下3套价值数百万的房子,男子还没来得及过户,舅舅家的表姐告到法院,她拿着外婆的遗嘱,要求分割男子家的房子,

高先生是家里独子,家里共有3套房子,两套房产在上海虹口,一套房子在浙江嘉兴。

可天有不测风云,2021年5月,高先生母亲离世,父亲认为,反正财产将来都是高先生的,因此没办理过户手续。

母亲去世时,外婆还在世,大家怕老太太悲伤,一直瞒着母亲去世的消息。

可没想到,这个善意的决定,把他彻底扔进了坑里。

原来,高母在家里排行老二,上面有个大姐,下面有个弟弟。

高母去世的第二天,高先生舅舅家的表姐就找了高先生的大姨。

表姐说了,她要分割高先生母亲的遗产,大姨将表姐骂了回去。

本来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可没想到,两年之后,表姐把高先生告到了法院。

表姐拿着高先生外婆的遗嘱,要求按遗嘱继承高母留下的三套房产。

很多人都没反应过来,高母的遗产,什么时候轮到高先生的表姐来要遗产?

原来,高母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也就是说,高先生母亲去世时,外婆计老太太还活着,外婆有权继承女儿三分之一的遗产份额。

如果事情停在这里,顶多是高先生家要和外婆分割遗产。

问题是表姐拿出来的两份遗嘱,直接把局面搅得更复杂了。

这两份遗嘱,都是在高母去世后不久订立的。

第一份写着 计老太太过世后,名下所有财产和产权份额,全部由孙女,也就是高先生的表姐一人继承。

第二份遗嘱补充说明,计老太太的财产,包含了计老太太从自己子女名下继承来的遗产份额。

这两份遗嘱明摆着就是专门为了弄走高母遗产而量身定做的!

外婆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分到一部分高母的遗产,再通过遗嘱把这部分财产全部转移到表姐名下。

等外婆一过世,表姐就能拿着遗嘱,光明正大要走高先生母亲留下的房子。

可奇怪的是,当初怕老太太经不住打击,大家一致同意,隐瞒高母去世的消息。

而且这么多年,高先生家里逢年过节,都以高母的名义给老人送红包。

老人还曾经念叨,说二女儿身体不好,以后别再给她送东西了。

这就说明,老太太压根就不知道二女儿已经离世,更不会知道自己二女儿遗产的继承权!

那么,她又怎么可能专门立下遗嘱,把这笔“不存在”的财产留给孙女?

更可怕的是,高先生的舅舅,也就是表姐的父亲,明确承认遗嘱是就是老人写的!

表姐更是态度坚决,说一切要以法院判决为准。

有人认为,这个表姐明显是故意哄骗奶奶将其财产留给她,她是奶奶唯一的孙女,肯定孙女说什么就是什么。

但是,如今奶奶已经过世,无法对质了,这个表姐是穷疯了,为了钱不顾亲情!

也有人说,这根本不是老人的真实意愿,更像是舅舅家联手设的局。

他们趁着高母去世没立遗嘱、老人不知道女儿离世的信息差,哄着老人立下定向遗嘱。

可问题就出在,高先生母亲没有留下遗嘱,因此她的遗产就有外婆一份。

一旦老人后续离世,这部分遗产就会顺着继承关系,分流到老人的其他子女。

也就是高先生的舅舅、姨妈手里,再往下传到他们的子女手里。

几百万的房产背后是,是高先生父亲一辈子的积蓄,高先生父亲已经70岁高龄,一旦没了房子,高父的养老都成了问题。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但遗嘱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目前,高先生申请了笔迹鉴定,案件还在等待开庭审理。

不论结果如何,这起事件的判决都会给很多家庭一个警示,要想孩子顺利继续,必须要提前立好遗嘱。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