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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家凤老师一开口,直接戳破了当下最荒诞的乱象。   针对某知名奢侈品起诉奶茶品牌

汤家凤老师一开口,直接戳破了当下最荒诞的乱象。
 
针对某知名奢侈品起诉奶茶品牌四叶草图案侵权胜诉一事,他的发声句句直击本质,把当下畸形的知识产权怪象,说得明明白白。
 
他说,现在有些知识产权官司,看着是在讲法律,细品全是在讲实力。人家百年巨头拿着从咱们老祖宗纹样里改出来的图案,注册成商标转头就告本土品牌,这事儿讲道理讲不通,但讲法律人家还真赢了。
 
这话一出,很多人直呼说到点子上了。
 
六月底苏州中院一审判决,奶茶品牌茉莉奶白用的四叶花卉图案,侵犯了LV七件注册商标专用权,要赔1030万。
 
消息刚出来的时候,全网都懵了。一个卖包包的,一个卖奶茶的,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行当,怎么就侵权了?而且一赔就是上千万,一杯奶茶赚几块钱,得卖多少杯才能填上这个窟窿?
 
法院的逻辑也很明确:LV的四叶花辨识度太高了,全国人民都眼熟。茉莉奶白把这么像的图案印在杯子上、门店里,消费者看到很容易联想到LV,觉得是不是两家搞联名了。这种联想本身,就已经损害了LV的商标权益。
 
从纯法律条文上讲,这个判决没毛病。但为什么舆论几乎一边倒地站在奶茶品牌这边?甚至很多人特意跑去买茉莉奶白,说要支持一下。
 
因为大家心里都憋着一股劲儿。
 
有人翻出了唐代的宝相花纹样,说这四瓣对称的花朵造型,咱们老祖宗用了上千年,从敦煌壁画到园林花窗,从瓷器纹样到丝绸刺绣,到处都是。
 
LV1896年才设计出这个老花图案,比唐代晚了一千多年。怎么人家用了几千年的公共文化符号,被你拿去改改线条注册个商标,就成你家独有的了?
 
还有人翻出更早的事儿,说LV之前还告过南京一家鸭血粉丝店,也是因为花纹近似。
 
照这个趋势发展下去,以后街边小店装修不敢用四瓣花,产品包装不敢印对称花纹,一不小心就可能收到律师函。这哪是保护知识产权,这是把公共文化资源圈起来收费。
 
这就是汤家凤说的荒诞之处。知识产权保护的初衷是鼓励创新,保护真正的原创成果。但现在有些玩法,已经变味了。
 
你说这四叶花是LV原创的吗?是也不是。说它是,是因为人家确实做了特定的线条比例、弧度设计,形成了专属的视觉识别。说它不是,是因为核心的四瓣对称结构,本来就是全人类共有的自然形态和传统纹样。
 
就像你不能把圆形注册成商标,然后告所有用圆形的人侵权一样。四叶草、四瓣花这种自然界随处可见的形态,本来就不该被某一家企业独占。
 
但现实是,谁先注册、谁有钱把商标做驰名、谁的律师团队厉害,谁就能把公共领域的东西圈进自己的私权范围。然后拿着这个权利,到处去告别人。
 
梵克雅宝的四叶草系列,跟中国汉代的柿蒂纹几乎一模一样;纪梵希的回纹logo,跟商周青铜器上的回字纹如出一辙。
 
这些品牌拿着源自东方的传统纹样,包装成自己的独家原创设计,卖着天价,转头还能用知识产权来告原创发源地的企业。
 
你说讽刺不讽刺。
 
当然,话说回来,茉莉奶白也不是完全没毛病。公开信息显示,他们之前申请过这个图形商标,因为跟LV的近似被驳回了。
 
明知道注册不下来,还继续在全国两千多家门店大规模商用,这在法律上就构成了主观恶意。这也是法院判赔金额这么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这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难道就因为大公司动作快、有钱布局全品类注册,公共文化符号就活该被他们私有化吗?
 
他们有专业的法务团队,有成百上千件商标布局,能把各种公共元素、通用设计先抢注下来。平时不用没关系,等哪天哪个小企业做起来了,再拿着商标去起诉,一告一个准。
 
中小商家呢?很多人连商标分类都搞不清楚,更别说做全面的风险排查了。辛辛苦苦做个品牌,可能哪天就因为一个logo、一个图案,赔得底朝天。
 
这也是为什么汤家凤的话能引起这么多共鸣。他不是在说法律不对,而是在说,有些规则看似公平,实则对普通人、对小企业太不友好了。
 
知识产权保护当然重要,我们肯定支持原创、反对抄袭。但保护得有边界,不能把公共领域的东西都保护成私人财产,更不能让知识产权变成大企业打压中小企业的工具。
 
一个健康的商业环境,应该是既保护大品牌的合法权益,也给小商家留出生存空间。不能让规则最后变成了,谁钱多谁有理,谁先注册谁就可以垄断一切。
 
说回这个案子,目前只是一审判决,茉莉奶白已经明确要上诉了。最终结果怎么样还不好说,但这件事带来的讨论和反思,比判决本身更有价值。
 
汤家凤说得对,很多事情看着是法律问题,根子上是规则合不合理的问题。法律要遵守,但规则也该不断完善。
 
一千多万的赔偿,对LV来说可能九牛一毛,对一个成立没几年的奶茶品牌来说,可能就是生死存亡。
 
希望二审的时候,法官能在法律框架内,更多考虑一下公共文化资源的属性,考虑一下中小企业的实际处境,给出一个既合法又合理的结果。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54
用户10xxx54 2
2026-07-08 11:30
这一点,我觉得我们应该学印度!不管你什么专利,到我这里都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