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翻出了徐法官以前写的论文,说二审准备用她自己的话来打脸她自己。多年的法官,发了好几个审判专业的核心期刊,还获得了省高院的三等奖,一等奖,特别奖。
可这次就是用她自己以前的解释商标法来打脸她自己。我们只能感叹,法官也是人,也难逃“自干五”的命运。这次一审程序做得很规范,也不算冤屈人家,但大家就是不认可。
一是大家认为传统纹样不算公共资源,这种认为是民众的直觉,甚至可以说是民众的本能。
二是行业规矩与民众直觉不一致,造成了民众的不满与反对。公共纹样到底是不是公共资源,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模棱两可的地方太多了。
法官作为司法工作者,其判决都是基于法律条文和事实证据做出的。我们应该相信东方大国司法体系的公正性,任何判决都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审查。如果您对某个案件感兴趣,建议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了解相关情况,而不是轻信未经证实的网络传言。
东方大国一直在完善司法体制,提高司法公信力。法官们也在不断提升专业素养,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审理。我们应该支持国家的依法治理建设,相信司法机关会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如果您对法律感兴趣,不妨多了解东方大国的法律法规,这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