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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个保安上班时感觉寂寞难忍,就请假去了趟足浴房,找女技师泄火后这才舒服的离

北京,一个保安上班时感觉寂寞难忍,就请假去了趟足浴房,找女技师泄火后这才舒服的离开。没想到事后回去上班,发现自己的事假没有获得批准,而且男子做的特殊服务被公开,因为被相关部门给拘了,公司得知后,认为男子违反公司制度,直接就把他给辞退了。保安提出劳动仲裁,一个是赔偿自己违约金,一个赔偿自己加班费,合计是 7.48 万元。最后,是怎么判定的呢?

当事人老段是朝阳某小区物业公司的保安,签了两年劳动合同,平时干 12 小时休 12 小时,白班夜班两班倒。
 
盯着小区出入口来来往往的人群,长时间单调的工作让他心生烦闷,寂寞感越来越强烈。耐不住心性的他,压根没把岗位职责放在心上,临时起意想要外出放松。他没有走公司正规的书面请假流程,只是随口跟当班的同事口头说了一声,就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径直前往附近的足浴店。
 
在足浴店内,老段没有选择正规的养生服务,而是主动寻求违规特殊服务,试图排解自己的负面情绪。本以为这件事做得神不知鬼不觉,短暂放纵过后,他心态放松,慢悠悠返回小区岗位继续上班。可他万万没想到,这场自以为隐秘的特殊消费,早已被相关部门巡查掌握,直接定性为涉黄违法行为。
 
很快,公安机关依法对老段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他的违规违法行为也被同步登记备案。更尴尬的是,老段当初随口说的请假,根本没有上报物业管理层,公司的考勤系统里,他当天属于擅自脱岗、无故旷工,事假申请全程未获批。一边是工作时间擅自离岗旷工,一边是触碰治安红线的违法行为,两件事叠加在一起,直接让他的工作彻底泡汤。
 
物业公司得知老段的所作所为后,第一时间核实了全部情况。公司翻阅了员工入职时签字确认的规章制度,里面明确规定,员工在岗期间擅自脱岗旷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老段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在岗值守的基本工作准则,还触犯了治安管理规定,个人品行和职业素养都出现了严重问题。对于安保岗位而言,从业者的自律性、遵纪守法意识是核心要求,保安肩负着小区治安、业主安全守护的职责,自身存在违法记录,显然不再适合这份工作。因此,物业公司依规出具辞退通知书,正式解除和老段的劳动合同。
 
本以为事情到此就尘埃落定,犯错被辞退也是情理之中的结果,可谁也没想到,老段的操作彻底刷新了大家的认知。被辞退后的他,丝毫没有反思自己的过错,反而觉得公司辞退自己太过分,认为自己吃了大亏。思来想去,老段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了仲裁申请。
 
他的仲裁诉求十分明确,一共两项赔偿,累计金额高达7.48万元。第一,他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辞退的违约金;第二,他以自己长期12小时两班倒、工作强度大为由,主张公司拖欠、克扣日常加班费,要求补齐所有加班薪资。
 
庭审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拿出了各自的证据,场面十分有看点。老段的核心说辞很简单,他表示自己外出前已经跟同事口头请假,并非无故旷工,公司不批事假、直接辞退的行为不合理,属于违规解约,理应赔偿。同时他强调自己常年高强度轮班,远超法定工作时长,加班费理应足额补发。
 
而物业公司的举证则更加全面、严谨,直接精准驳回了老段的所有说辞。首先,公司拿出了完整的员工规章制度、老段的入职签字记录,证明老段早已熟知公司请假制度,公司明确规定,员工请假必须向直属领导书面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离岗,同事口头传话不算有效请假,老段擅自脱岗百分百属于旷工。
 
其次,公司提交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记录,清晰证明老段是因自身涉黄违法行为被拘留,并非无辜受罚,其行为严重违背职业底线和社会公序良俗,完全符合公司合法辞退的条件。除此之外,针对老段索要加班费的诉求,公司调出了近两年完整的考勤记录表、排班台账以及工资发放流水。
 
证据清晰显示,老段虽然实行12小时两班倒制度,但公司早已根据其加班时长,精准核算、足额发放了加班工资,每一笔薪资、加班费的发放都有完整记录和转账凭证,不存在任何拖欠、克扣的情况。老段口中的“未付加班费”,完全是他的单方面臆想,没有任何事实依据。
 
结合双方提交的所有证据和案件事实,劳动仲裁委员会经过严谨审理,最终给出了公正且接地气的判定结果,直接驳回了老段的全部仲裁诉求。仲裁委明确表示,物业公司解除与老段的劳动合同,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属于合法合规的用工管理行为,不存在违法辞退的情况,无需支付任何违约金。
 
同时,针对7.48万元的加班费索赔,因公司举证完整,足以证明加班费已足额发放,老段的诉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本次仲裁费用也由老段个人承担。
 
职场从来都不是法外之地,个人违法违规、严重违反制度在先,就别想着拿劳动仲裁当“护身符”漫天索赔。规矩和底线永远是双向的,企业要依规用工,员工更要遵纪守法、恪守职业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