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 辽宁沈阳一男子约女子见面,可对方一到场,他却不按约定行事,反倒找各种借口向对方索要钱财。遭到拒绝后,他竟直接动手勒住对方脖子,逼得对方无奈转账5000多元。尝到甜头的他没多久就故技重施,结果很快落网。
男子姓王,三十多岁,平时游手好闲,那天在网上刷到招嫖的信息,反倒动了歪心思,自己挂了个"求约"的帖子,还真搭上了个姓盛的女子,俩人线上说好了价钱,约了见面地点,王某还特意提前到了地方等着。
盛某敲门进屋的时候,还按惯例想着先谈价再办事,结果王某坐在床边连眼皮都没抬,先开了炮,说"你让我等了快四十分钟,耽误我多少事,不得赔点?"紧接着又补了句"我最近手头紧,你先给我转几千块应急"。
盛某当时就愣了,本来是自己出来赚这份钱的,哪有倒贴的道理,当场就回绝了,说咱们之前说好的价,我也没迟到啊,你这不合理。
她话音还没落,王某蹭地就站了起来,两步凑到跟前,胳膊直接锁在她脖子侧边,劲儿大得她瞬间喘不上气,脸憋得通红,脚都有点发软。
耳边就听见王某恶狠狠的声音,说"不给钱今天你就别想出这门,信不信我弄死你"。
盛某是个外地来的,人生地不熟,脖子上卡着胳膊,疼得眼泪都出来了,只能哆哆嗦嗦掏手机,扫了王某递过来的码,手抖得输密码错了两次,前后转了五千多块,王某摸到账了才松了手,盛某拉开门就跑,一路跑到楼下腿还软着。
按说拿了五千多,够歇一阵了,可王某贪心上来压不住,觉得这路子又快又稳,专挑干这行的下手,对方就算被抢了也羞于报警,没人会较真。
第二天他就用同一个账号又约了另一个姓商的女子,进了门还是老一套,先挑刺要钱,不给就勒脖子,这次商某被逼着转了一万整,两天下来一共弄了一万五,王某揣着钱去吃了顿火锅,还跟朋友吹牛说自己最近"走了大运"。
他这好运没撑半个月,盛某回去之后越想越憋屈,五千多块不是小数目,琢磨了好几天还是咬着牙报了警。警方一查转账记录,定位很快落到王某身上,没几天就把他堵在出租屋里了。
到了审讯阶段,王某还嘴硬,一口咬定俩女的都是自愿借钱给他,他根本没动手,说人家是事后反悔了诬陷他。
毕竟俩女子身上都没留下明显的青紫勒痕,他说自己没使劲,就是闹着玩,案子一度有点卡壳。
办案的检察官翻来覆去捋卷宗,总觉得不对劲,俩陌生女子,凭啥刚见面就"自愿"给一个男的转账?借钱不打条,不还日期,转完就拉倒,哪有这样的道理?
再去问第二个受害人商某,商某憋了半天说,当时他勒我的时候,另一只手举着手机对着我拍呢,说要拍下来给我"留个纪念",怕我敢报警。
警方立马去调王某的手机,相册里还真存着那段视频,从他起身锁脖子,到商某哭着输密码转账,全过程都拍得清清楚楚,连他当时说的"再不动我就真使劲了"的说话声都录进去了。
铁证摆在面前,王某到了开庭那天低着头认了,说自己就是被贪念冲昏了头,觉得对方不敢报警,抱着侥幸心理才干的事,没想到栽在自己拍的视频上。
这事儿看着荒唐,可这王某真是缺德带冒烟,本来约人家是奔着那事去的,结果反过来抢人家的钱,打的就是"对方身份特殊,被抢了也咽不下这口气只能认"的算盘,说白了就是欺负人,觉得就算抢了也没人能把他怎么着。
其次也好些人有个误区,觉得没打出伤就没事,嘴硬就能赖掉罪名,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现在办案讲究证据链,转账的时间、金额,之前的聊天记录,哪怕是手机里的一段视频一张照片,都能当实锤,他自个儿拍的作案视频,等于自己给自己递了认罪书,这叫自作孽不可活。
还有啊,虽说这俩女子和王某之前的约定本身不合法,但是退一万步说,就算是这样,被人用暴力抢了钱,该报警还是得报警,警方也不会因为你有一点过错,就不追究坏人的责任。
盛某后来还是报了警,这才把人顺利抓着,钱也能追回来一部分。
最后说这王某也是蠢,抢这一万五,抢劫罪起步就是三年有期徒刑,最高能判到无期,要是他再干一次凑够三次"多次抢劫",量刑起步就是十年,为了这点钱把后半辈子搭进去,实在是划不来。
说到底还是那句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哪怕觉得自己钻了空子,那也是暂时的,早晚得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