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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坛埋尸案被告曾多次到韩国整容四川泸州“花坛埋尸案”被告人为逃避追查,在逃亡28

花坛埋尸案被告曾多次到韩国整容四川泸州“花坛埋尸案”被告人为逃避追查,在逃亡28年间曾数十次赴“换脸”,但7月10日一审开庭时她当庭翻供,让这桩尘封旧案再起波澜。一、整容换脸:精心策划的28年逃亡1. 整容动机与频率直接目的:1997年作案后,陈某芬为彻底切断与过去的联系,选择通过整容改变面部特征。整容频率:据被害人之子黄平转述警方告知的信息,陈某芬在潜逃期间出国整容多达几十次,甚至达到“每年去韩国整容”的程度。容貌变化:警方对比其早期身份证照片与近照时,发现两者已“判若两人”,公交商城老员工仅凭旧照才得以辨认。2. “换脸”之外的配套洗白手段改名换姓:作案后,陈某芬将名字改为“陈某宇”,试图让“陈某芬”这一身份在法律意义上消失。户籍洗白:她利用早年户籍系统未联网的漏洞,通过虚假材料多次迁移户口,甚至说服一名身份证号重号的女性修改号码,让自己的假身份由假变真。隐匿生活:洗白身份后,陈某芬长期隐匿于上海,过着安稳体面的生活,其微信朋友圈签名一度为“斗智斗勇才是人生哲学”。二、案件核心事实1. 案发经过案发时间与地点:1997年2月1日,四川省泸州市公交商城。作案动机:陈某芬因向同在商城经营服装店的被害人吴某萍借款4万元无力偿还,伙同当时丈夫预谋杀人。作案手法:陈某芬以“还钱”为名将吴某萍诱骗至四楼仓库,杨某根趁吴某萍数钱时将其掐死。埋尸地点:二人当晚将尸体抬至九楼天台,埋入一个长约1.5米、宽仅1米的狭小花坛中。 花坛埋尸案被告曾多次到韩国整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