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尔西里(220平方公里)于1998年7月4日通过《中哈国界第二补充协定》收回,是历史,法理、国力支撑、利益置换、地缘安全、经济绑定五大条件叠加,并非单纯“主动归还”。
1881年,沙俄通过不平等条约割占,后由苏联实际控制为军事禁区。
1991年,苏联解体,哈萨克斯坦独立,继承争议领土,成为谈判前提。
法理依据充分:中方以历史条约、分水岭划界(国际法惯例)为核心,出示文献证明主权。
国力与谈判实力:90年代国力上升,西部大开发推进,具备谈判底气。
我方让出阿拉山北部约100平方公里戈壁(有潜在油气),换回夏尔西里220平方公里(生态战略要地)。
1992-2008年多轮谈判+实地测绘,1994年《国界协定》、1997/1998年补充协定,2008年全线敲定。
哈国独立后,周边动荡,消除边境争议,避免对峙,集中精力维稳。换取我国市场、投资、能源通道(中哈石油/天然气管道)、亚欧大陆桥合作。获得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支持,巩固主权与国际地位。归还70%争议区(220/320平方公里),保留30%,降低国内阻力。
收回夏尔西里220平方公里,连同阿拉山口等,共收回约1100平方公里争议领土。中哈彻底解决边界问题,为上合组织奠基,成为邻国划界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