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紧急祭出“五常标准”,要求中国按四国做法通报导弹试射
争议并不是中国有没有提前通知,而是美国想把“通知到什么程度”的解释权握在自己手里。7月8日,美国国务院官员称,中国7月6日试射潜射远程弹道导弹前,只向美方提前数小时通报,给出的细节也不充分,低于其他四个核武器国家采用的标准。
两天前,中国海军一艘核动力潜艇向太平洋方向发射一枚携带训练模拟弹头的远程弹道导弹。导弹于当天12时01分发射,准确落入预定海域。
中方将其界定为年度训练中的例行安排,目的在于检验武器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并明确表示不针对任何国家和目标。这件事随后被包装成了“五常标准之争”,美国的说法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印象:中美俄英法已经共同订下规则,中国却没有遵守。
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目前没有一份由五个常任理事国共同签署、专门规定导弹发射通报时间和内容的统一协议。美国所说的“其他四国标准”,主要来自几套不同安排。
美、英、法、俄都是《海牙防止弹道导弹扩散行为准则》的参加国。该准则要求参加国在发射弹道导弹或航天运载火箭前,说明大致类别、计划时间窗口、发射区域和飞行方向。
不过,它属于自愿接受的政治承诺,并不是具有强制力的国际条约,中国也不是参加方。除此之外,美国和俄罗斯还受1988年《弹道导弹发射通报协定》等双边安排约束。
也就是说,四国的做法并不是一份“只在四国之间秘密制定的文件”,而是多边准则、双边协议和各自惯例叠加形成的体系。美国如今把这些做法概括成“五常应有标准”,在政治表达上扩大了它的适用范围。
中国也并非一概反对发射通报,2009年,中俄签署相互通报发射弹道导弹和航天运载火箭的协定,2020年又将有效期延长十年。2024年9月中国向太平洋发射洲际弹道导弹时,也提前通知了美国、俄罗斯等有关国家。
7月9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回应称,中方已经及时公布消息,并事先向美国等国通报,试射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她同时指出,美国拥有庞大、先进的核武库,每年也组织核潜艇战略导弹发射,却对中国正常试射指手画脚,这是双重标准和霸权主义。
因此,双方真正的分歧已经很清楚,前者强调规则必须共同商定,后者强调中国应尽快进入现有透明度体系。美国推动这套说法,也有现实安全考虑。
潜射弹道导弹从海上发射,平台位置难以判断,预警系统一旦发现目标,却无法迅速确认是试验还是实战,误判风险会随之上升。建立稳定的预通报机制,确实有助于减少核大国之间的紧张和误读。
但安全需要不能代替规则合法性。若美国把本国与其他国家已经采用的程序直接称为“五常标准”,再以此判断中国是否合格,就等于跳过谈判过程,先把裁判尺度定好。
今后中国每次开展类似训练,都可能被放进这套框架中审视,舆论压力也会随之增加。截至7月13日,美方仍在要求中国参加战略稳定和军控对话,并建立常态化发射通报安排;中方没有接受所谓“五常标准”的前提,也没有否定通过协商降低误判风险。
局面并不是“要不要规则”这么简单,而是谁参与制定、双方公开多少、对等义务如何落实。我认为,中国没有必要接受一个被重新命名后强加过来的“五常标准”,因为国际安全规则要长期有效,前提一定是共同谈判,而不是谁拥有话语优势,谁就先写好答案。
不过,拒绝单方面设定的尺度,也不等于透明度越低越好。随着中国远海训练和战略力量不断发展,主动提出一套对等通报方案,反而更有利于掌握主动。
在我看来,较为可行的方向是中美另行谈判,明确哪些导弹试射需要通知、至少提前多久、提供哪些不涉及核心机密的信息,同时把美国同类行动纳入对等义务。这样既能减少误判,又不会让任何一方借“规则”限制另一方的正当安全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