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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伊川县,周某在村大队部乘凉时,遭醉酒村民吴某无故辱骂。周某主动避让回家,

河南洛阳伊川县,周某在村大队部乘凉时,遭醉酒村民吴某无故辱骂。周某主动避让回家,吴某却紧追不放、抬脚踹人。周某后退躲闪中抬手将吴某的脚架开,吴某失衡倒地头部受伤。吴某索赔16万,法院认定周某属正当防卫、无需担责。结果让他当场破防!

河南洛阳伊川县两名同村村民,因一场酒后无端纠纷闹上法庭,最终法院以正当防卫为由,驳回了伤者的全部索赔诉求。

涉事双方周某与吴某原本邻里关系平淡,平日里无任何矛盾积怨,谁也未曾想到一次普通的傍晚乘凉,会演变成一场人身伤害纠纷与民事诉讼。

事发当晚,村里不少村民聚集在大队部周边乘凉闲谈,现场氛围平和,没有任何冲突前兆,周某当时只是静坐休憩,并未与任何人产生交集。

吴某醉酒之后途经乘凉现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无故对静坐的周某进行当众辱骂,主动挑起双方口角。

面对突如其来的言语挑衅,周某简单回怼两句后,在周边村民的及时劝阻下,主动选择息事宁人,起身离开现场准备回家,刻意规避矛盾激化,全程保持克制退让的态度,没有任何主动滋事、与人争执的行为。

即便周某已经主动避让,吴某依旧没有收手的意思,借着酒劲持续尾随追赶周某,一边辱骂一边快步追上,随即抬脚对周某实施踢踹动作。

持续的追逐和肢体攻击,让原本的口角纠纷升级为实时的人身侵害,周某的人身安全面临直接且紧迫的危险。

面对步步紧逼的暴力攻击,周某只能不断后退躲闪,始终没有还手反击。

在躲闪无路、危险迫在眉睫的情况下,周某出于自保的本能,抬手格挡了吴某踢来的一脚。

这一简单的防御动作,没有借助任何工具,没有过度发力,也没有追击报复,只是为了阻挡对方的攻击、保护自身安全。

由于吴某醉酒严重,身体平衡能力大幅下降,被格挡之后瞬间失去重心,整个人重重向后摔倒,后脑勺直接撞击在硬化地面上,当场造成严重头部损伤。

此次摔倒带来的伤情十分严重,吴某先后两次入院接受治疗,累计住院时长达到45天,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共计八万余元。

事故发生后,现场村民及时处置、报警报备,完整还原了事发全过程,清晰记录了吴某主动滋事、周某被动防御的事实经过。

本该自我反省、承担自身过错后果的吴某,却将所有损失归咎于无辜的周某。

吴某痊愈出院后,以自身受伤、产生经济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周某的格挡行为造成自己人身损害,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6万余元。

庭审过程中,吴某坚持自身索赔主张,认为只要自己存在受伤事实,对方就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周某在庭审中如实陈述了整场纠纷的完整经过,举证证明自己全程被动忍让、主动避让,仅在遭受暴力侵害、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采取了必要、适度的防御行为,不存在故意伤害他人的主观想法和客观行为,不构成民事侵权。

本案庭审的核心审理焦点,集中在周某的防御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是否超出法定防卫限度两个关键问题上。

法院结合证人证言、现场情况、诊疗记录以及相关法律条文展开全面审理,依据《民法典》中正当防卫相关规定作出判定,公民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合理适度的防卫行为造成侵害人损害的,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整场冲突由吴某醉酒辱骂、追逐踢踹的不法侵害行为引发,侵害行为具备持续性和紧迫性。

周某事前主动避让、事中被动防御,防卫时机精准、防卫手段克制,完全匹配不法侵害的强度,没有超出必要限度,属于合法的正当防卫行为。

吴某倒地受伤的根本原因,是其自身醉酒失控、主动施暴的过错行为,与周某的合法防御行为不存在侵权因果关系。

7月13日,伊川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依法认定周某行为构成正当防卫,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全额驳回吴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一判决彻底摒弃了“谁受伤谁有理、谁闹谁有理”的错误认知,清晰划定了公众行为红线,明确酒后无端滋事、主动挑衅他人产生的风险与后果,全部由滋事者自行承担。

该案件的审理宣判,也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普法作用,既保障了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也对肆意滋事的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维护了基层邻里的公共秩序与社会公平正义。

对此,不少网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有网友表示,这场判决真正维护了老实人的权益,主动退让还要被追打,自保却被讹诈,还好法院坚守公平正义。

也有网友表示,这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普通人面对不法侵害无需一味忍让,合法正当的自卫行为受法律保护。

还有网友感慨,邻里相处贵在和睦包容,一时醉酒冲动,最终伤身破财又败诉,完全是自作自受。

那么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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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河南一村民酒后踢人,因对方抬手阻挡倒地致头部受伤,起诉索赔16万,法院:被告属正当防卫,不担责2026-07-13 15:20·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