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人性!连正常生理需求都不放过!”2022年清远某工业园,凌晨3点半,60岁保安成守德,打了16分钟盹,直接被公司开除。法院最后判公司赔了2.6万——戳破企业用工双标,这钱不是施舍,是耳光。
连打个盹的权利都没有吗,清远这位保安的案子戳中了很多打工人的痛处。
2022年4月,广东清远一处工业园里,六十岁的成守德做保安已经三年多了。
每个月工资两千一百块,全家的生计都靠这份收入撑着。合同上写的是标准工时轮班制,可实际干起来经常是十二小时起步,赶上人手紧张的时候,连轴转十八个小时都是常事。
4月15号晚上七点半,成守德准时到岗接班,这一守就守到了后半夜。算下来二十四小时里他已经在岗十八个小时了,凌晨三点多正是人最犯困的时候,六十岁的身体早就扛不住了。
三点三十五分到三点四十九分,他实在熬不住,靠在保安亭的椅子上闭着眼小憩了一会儿,前后加起来十六分钟。
就这十六分钟,刚好被巡查的管理人员通过监控拍了下来。第二天一早,成守德就收到了辞退通知。公司说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直接开除,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没有提醒、没有警告、没有商量的余地,就因为这十几分钟的盹,三年多的工作说没就没了。
成守德不服,把公司告上了法院。他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干了这么久,从来没出过差错,就因为凌晨太困眯了一会儿,连个改过的机会都不给,直接扫地出门,太不近人情了。
而且十八个小时的连班本身就不合理,人又不是机器,哪能连轴转不休息。
法院审理之后给出了明确说法。成守德作为六十岁的高龄劳动者,连续高强度工作十八个小时,早已突破了正常生理极限。
凌晨时段短暂打盹属于正常的生理反应,不是主观故意偷懒,也没有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根本达不到严重违纪的程度。
处罚力度和过错程度不匹配。就算员工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也该有个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的过程,十几分钟的小憩直接就开除,处罚明显过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除了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法院还顺带着查了其他旧账。成守德在职期间的带薪年休假从来没休过,高温津贴、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也都没足额发放。
这些该给没给的钱,全部都要一并算清楚。最后核算下来,公司总共要支付两万六千二百九十一元九角三分。
判决下来之后,双方都没有上诉,这份结果正式生效。两万多块钱说多不多,对于月薪两千一的成守德来说,相当于一年多的工资,可对于一家物业公司来说,可能就是一笔不大不小的开支。
但这份判决的意义,远不止这两万多块钱。
这件事最近又被翻出来讨论,网友们反响很强烈。
很多打工人都感同身受,说现在很多企业就是这样,加班的时候跟你讲奉献讲情怀,一旦出点小问题就翻脸不认人,规章制度全是用来约束员工的,企业自己违法用工的时候从来不提制度。
也有人说这个判决很有温度,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也要考虑人之常情。六十岁的老人连续熬十八个小时,换谁都扛不住,打个盹再正常不过了。
真要是怕员工睡觉,就别安排这么长的班,八小时工作制好好落实,哪来这么多事。
还有人提醒,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学会维权。很多公司就是吃准了员工不懂法、怕麻烦,随便找个理由就开人,还不给补偿。
只要占理,去仲裁去起诉,大部分时候都能讨回公道,不能惯着企业的臭毛病。
也有人比较理性,说保安这个岗位确实特殊,不能完全按普通办公室的标准来,但特殊不代表可以无限压榨。
合理的排班、必要的轮休,这些都是企业该做的,不能把成本都转嫁到员工身上,靠熬时间来省人工钱。
企业和员工不是对立关系。制度要有温度,管理要讲人性,只盯着员工那点小错不放,却对自己的违法用工视而不见,这样的企业走不远。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