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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一女子因腹痛到医院做阑尾炎手术,醒来的时候觉得有人在侵犯自己。报警后,

广西柳州,一女子因腹痛到医院做阑尾炎手术,醒来的时候觉得有人在侵犯自己。报警后,手术室的麻醉师被立案侦查。

当事人莫女士当时 26 岁,右下腹疼了两天实在扛不住,去医院一查,急性阑尾炎,得立刻动手术。当天下午五点多,她被推进了手术室,做的是腹腔镜阑尾切除手术,全麻。手术本身挺顺利,四十多分钟就做完了。

但是莫女士恢复意识的过程并不像普通睡醒那样清晰。她后来回忆,当时自己脑子已经有了知觉,能听到周围的声音,也能感觉到有人在身边走动,但浑身软得像棉花,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更别说抬手或者说话。

就在这种半梦半醒的状态下,她感觉到有人在触碰自己的身体,动作并不像是正常的医疗操作。她拼命想清醒过来,可麻醉药的后劲还在,身体完全不听使唤。

等她彻底醒透、能开口说话时,第一时间就把自己的感受告诉了守在旁边的家属。家属听完又惊又气,马上找医院反映情况。

医院方面一开始解释说可能是消毒药水或者电极片接触皮肤造成的错觉,建议先观察休息。但莫女士非常肯定自己的感觉,坚持认为事情不简单,当天晚上19点32分,家属陪着她正式报了警。

警方接到报案后非常重视,立刻赶到医院展开调查。他们首先详细询问了莫女士的感受,又逐一找当天参与手术的医护人员做笔录,包括主刀医生、两名护士和负责麻醉的姜医生。

姜医生当时50多岁,是医院麻醉科的资深医师,面对询问他坚称自己所有操作都符合医疗规范,绝没有做过任何出格的事。

为了查清真相,警方在案发后12小时内安排法医对莫女士进行了身体检查,提取了胸部擦拭物和下体分泌物样本,送到自治区公安厅做DNA鉴定。

同时警方也调取了手术室的监控录像,不过因为手术室要保护患者隐私,摄像头只对着门口和器械台区域,没有直接拍到手术台,没法直观看到发生了什么。

几天之后,DNA鉴定结果出来了,结果让所有人都感到意外。莫女士胸部的擦拭物里,检测出了姜医生的DNA,15个基因位点全部吻合;但下体分泌物里,没有检测到姜医生的DNA。

有了这份鉴定报告,警方认为有重大作案嫌疑,正式对姜医生立案侦查,当天就把他传唤到案,第二天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将他刑事拘留,半个多月后正式批准逮捕。

事情到这里,很多人都觉得案子已经板上钉钉了。连DNA都对上了,还有受害者本人的陈述,人证物证俱全,肯定能定罪。可谁也没想到,进入司法程序后,案子的走向发生了反转。

案件移送到法院后,控辩双方围绕着这份DNA证据展开了激烈辩论。检察院认为,患者胸部检出麻醉师的DNA,结合被害人的陈述,足以证明姜医生实施了猥亵行为。

但姜医生的辩护律师提出了完全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这份DNA证据不能说明问题,因为麻醉师在工作中接触患者胸部是很正常的事情。

法庭上,姜医生给出了自己的解释。他说手术结束后,患者在复苏过程中一度出现血氧饱和度下降的情况,他当时立刻进行了胸外按压抢救,手直接接触患者胸部是不可避免的。

另外手术时患者胸前贴有心电监护的电极片,术后拔除的时候也必然会碰到皮肤。麻醉科主任也出庭作证,证实麻醉师日常操作一般不戴手套,接触患者胸腹部是常规操作,出汗或者皮屑残留在患者皮肤上完全有可能。

更关键的一点是,莫女士陈述自己不仅胸部被侵犯,下体也遭到了抠摸,但鉴定结果显示下体并没有检出姜医生的DNA,这和她的描述存在出入。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胸部检出了DNA,但无法确定这些DNA是唾液留下的还是皮肤接触留下的,也就没法排除是正常医疗行为造成的合理怀疑。按照刑事诉讼"疑罪从无"的原则,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姜医生有罪。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姜医生无罪。检察院不服这个结果,提起了抗诉,认为DNA证据已经足够定罪。

二审法院开庭审理后,最终还是驳回了抗诉,维持了无罪判决。这场持续了两年多的官司,最终以麻醉师无罪收场。后来有记者去医院打听,得知姜医生早已回到工作岗位,正常上班了。

这件事在当时引发了很大的社会讨论。有人觉得患者平白无故不会撒这种谎,肯定是受了委屈;也有人觉得DNA证据不够扎实,法院判无罪是严谨的表现。

还有医学专家专门科普过,全身麻醉常用的丙泊酚这种药,确实有小概率会让患者在苏醒期产生性幻觉,感觉自己被触碰,这种情况在国内外都有过报道。

不管真相到底如何,这个案子都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对医院来说,加强手术室管理、完善监控、规范医护操作流程,既能保护患者也能保护医生;

对普通人来说,全麻手术虽然安全,但苏醒期的各种异常感受也需要科学认识。法律讲究证据,不能仅凭感觉就下定论,这既是对当事人负责,也是对司法公正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