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喷淋和洗眼器排水要求
1、国标 GB 38144-2025《眼面部防护 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附录 C.12.2 应对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使用后的废水进行收集处理,避免直接排放到工作现场引起污染。
2、HG 20571-2014《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5.6.5有化学灼伤风险场所,……;淋洗器、洗眼器的排水应纳入工厂污水管网,……。(强制性条文)
3、SH/T 3205-2019《石油化工紧急冲淋系统设计规范》
5.3.1当紧急冲淋器和洗眼器设置在室外时,宜置于水泥铺砌地面上,且地面应坡向排水沟。
5.3.2当紧急冲淋器和洗眼器设置在室内时,冲洗液应排入排水系统。排水系统应独立排出,不得互相连通。
5.3.3当紧急冲淋器和洗眼器设置在框架上时,宜设有污水收集设施并排入排水系统。
5.3.4污水应收集至污染雨水系统或污水系统。当排入污水系统时,则应设置相应的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反窜的措施。
